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召开就业协议书指导会议
日期:2023-09-19  发布人: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 

9月18日,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于I座211教室召开就业协议书指导会议,此次会议由我院就业指导老师主持,我院毕业生积极参与。

此次会议就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进行讲解。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就业协议对应届大学毕业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时候要谨慎仔细看清楚协议内容。那么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第一,签协议前,毕业生一定要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
例如企业的发展趋势、企业招聘的岗位性质、企业的员工培养制度、待遇状况、福利项目等系列内容,不但要掌握资料,更要实地考察。并且还需要重点了解单位的人事状况,了解企业是否具有应届毕业生的接收权。

第二,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
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纳入就业计划,协议书生效。有的毕业生为省事,要求学校先签署意见,但这样做使学校无法起到监督、公正的作用,最可能受害的将是毕业生本人。

第三,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
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在协议书中注明。以往有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而后遭到违约处理。

第四,毕业生在签约时也要考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协议具有双向约定的作用,如果有双方需要相互承诺的部分,一定要在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上加以说明。就业协议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根据现行劳动法规中规定的上限是12个月的工资总和。

第五,毕业生在签约中,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保证金等,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决定条件。

第六,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都不得单方面拖延签约周期。
毕业生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最好能够及时咨询高校就业部门负责老师,征求相关的意见和指导。

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签署动合同。
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学生毕业前签订、毕业后生效的,也可能是毕业后签订、立即生效的。一般就业协议书也会在劳动合同生效时,而终止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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