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日期:2025-07-22  发布人: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 

一、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和教务处的指导下,全面负责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的教学管理、科学研究、教师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落实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工作,督促各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三、主持召开以业务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院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学院内部经费开支计划,并审批经费的开支。

四、负责组织学院的业务考核、职称推荐、教学观摩、教学改革、学术活动、对外联系等工作,做好学院的学期、学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五、做好学校安排的评建工作和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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