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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学院人文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日期:2025-08-29  发布人:renwen 

一、主持召开院务会议、教研室主任会议、全院教职工会议,研究、落实教育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等事宜。

二、主持制定本院相关专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主持制订本院相关专业的本专科生培养计划、审定课程教学大纲、实习教学大纲,并在期中和期末检查执行情况。

四、负责本院教学、科研工作,并做好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开发工作。

五、主持制定本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根据本院的发展规划和所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教师的培养和日常管理,每年向人事处呈交下一年度的用人计划。

七、负责本院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

八、负责本院学风、教风建设工作。

九、负责本院教学检查、教学评估等工作。

十、负责本院兼课教师的资格审查、聘请和考核工作。

十一、督促检查本院各教研室的教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

十二、负责本院教师职称评定工作。

十三、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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