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本馆概况 - 规章制度

图书馆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日期:2022-12-17

一、图书馆是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单位之一。全体人员必须增强意识,提高警惕,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机关及校保卫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对全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卫教育,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工作。

三、馆领导任图书馆安全责任人,各部室主任是本部室安全工作的责任人。

四、全馆职工都有责任关心消防安全工作,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和苗头,应及时处理并向馆领导汇报。

五、严禁携带危险品入馆;严禁在书库、阅览室内吸烟,若劝阻无效,一旦发生事故,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六、下班后应认真检查门窗、水电和各种电器是否关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本馆各部室的钥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配制和借用。

八、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

九、夜间值班人员,应在闭馆后,对全馆进行检查,以确保图书馆的夜间安全。

十、各部室工作人员在下班时,应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十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一般一季度—次,凡逢重大节日,须进行全面检查。


2019 商丘学院 电话: 馆长信箱: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北海东路66号 邮编:47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