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关于高校基督教问题专项整改实施方案
日期:2018-08-16  发布人: 党委宣传部 

 

党发201850

 

 

中共商丘学院委员会

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关于高校基督教问题专项整改实施方案

 

针对中央巡视反馈基督教在我省高校蔓延扩张问题,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关于高校基督教问题的专项整改方案》,对标中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迅速部署落实、积极整改、见底见效,确保学校环境风清气正。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立德树人、防范为先、确保稳定的目标导向,坚持依法依规、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坚决落实中央关于高校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部署,坚决阻断利用宗教对校园渗透和传教渠道,确保我校始终成为学习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坚强阵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培养勇于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夯实校党委主体责任、强化统战部牵头职责、明确相关部门配合责任,对人员、场所、教材、重要节点开展排查,对课堂、学术活动、学生社团、校园网络和师生自媒体进行审查、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阻断基督教渗透传播路径,遏制基督教向我校蔓延渗透,确保师生牢固确立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确保学校始终成为学习和宣传马克思主义、弘扬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展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坚强阵地。

三、整改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深化做好高校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梳理排查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原因,全面整改核心问题,以立行立改的行动自觉体现“四个意识”,体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宗教工作是全党的工作”这一定位,深刻理解“宗教工作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方面”的内涵,把习近平对新时代宗教工作的要求和党的宗教政策纳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的学习范围,纳入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述职述廉述学述意识形态内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宗教知识教育培训,进一步解决认识和站位问题,提高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政策边界。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总要求,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举行宗教活动、建立宗教组织,严禁教师在课堂上讲授宗教课程、开设宗教讲坛,在学生中间传播宗教;严禁在校园内张贴宗教标识、组织参加礼拜和团契活动;严禁学校师生在学校穿戴宗教服饰、配戴宗教标志及穿戴、佩戴带有宗教极端色彩的服饰。

(三)突出整改重点。非法入校教徒、信教教师和学生等涉教群体;教室、图书馆、宿舍、餐厅、外教驻校外居住地等重要地点;宗教节日、公休日、开学(离校)前后、寒(暑)假等关键时段;课程、课堂、教材、论坛等核心载体;庆祝、联谊、帮扶、课外实践、夏(冬)令营等育人活动;订阅报刊、校园广播、师生自媒体等国际国内、线上线下平台渠道;语言、服装等宗教标识;合作办学、项目合作、学术交流等国际活动;校内流动人员管理、重点人群管理和涉外交流审批等不健全、不完善的规章制度。

(四)找准蔓延路径。根据基督教的传播特点,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摸排:一是基督教宣传方面:重点是开学前后、对信仰宗教有兴趣的学生。二是节日庆祝方面:包括在圣诞节、复活节、平安夜、狂欢夜、感恩节和“三七女生节”等,通过举办音乐会、歌舞会、诗歌朗诵会、舞台剧、个人见证分享等艺术化传播教义;三是宗教活动方面:包括教堂礼拜、青年团契、家庭聚会、福音茶话会以及开展“扫楼”等;四是项目合作与交流方面:包括合作办学、合作课题、学术交流、文化交流等,通过植入课程、参观教堂、观摩基督教仪式、探讨基督教历史文化等,变相渗透;五是公益活动开展方面:包括设立奖学金项目、设置义工岗位发放基督教标志礼品、派发食品、免费餐饮、心理咨询等,在公益事业推进过程中渗透基督教文化;六是教育教学管理方面:包括教材植入、哲学等课程融入、专家讲学、论坛讲座举办英语沙龙和趣味游戏活动、组织免费或优惠的海内外夏(冬)令营活动、资助学生社团活动等;七是联谊交友方面:包括亲友传递、自修示范、交换观点、品茶探讨、食堂闲聊等。另外,随着基督教在全球的影响扩大,基督教组织和个人还会选择在更多的时间节点和更广泛的场所地点,以更加多样化的形式和渠道向高校渗透。我校应结合上述特点,认真分析渗透本校传教的方式、途径、时间节点和重点人群,总结传播规律,制订遏制对策,为做好整改奠定扎实基础。

(五)集中开展整改。

1.安排部署阶段(8月17日——25日)

一是召开校党委会,学习习近平对新时代宗教工作的要求和党的现行宗教政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改要求,细化整改任务,研究整改措施;二是召开学校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覆盖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标准,全面部署推进整改工作;三是成立专项督查组,书记挂帅,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明确时间节点,明确推进举措,明确责任人员。

2.摸排清理、立行立改阶段(8月26日——9月5日)

1)组织专项宣传活动。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利用学校校园网、校报、广播、宣传栏、电子屏、横幅、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将学校整改基督教乃至宗教渗透和校园传教的政策,多种形式宣传到位,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改氛围。

2)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将习近平对新时代宗教工作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宗教政策法规纳入本校暑期教育培训内容和2018级新生入学教育。结合全省举办的宗教知识竞赛活动,广泛、深入、持续地开展校内竞赛。

3)组织系统整改活动。根据整改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基督教传播特点,重点开展以下系列摸排清理和立行立改活动:

一是开展信教教师和学生调查摸底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学生、教师信教情况(将新生和在校生区别开来)。对于摸排的信仰基督教师生进行认真甄别,确保底数准确,在此基础上,坚持教育引导,力争引导有效。

二是对聘用的外籍人员尤其是驻校外的进行摸排:对外籍教师人员要讲明政策,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照双方合约及时给予辞退,并按相关规定由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对存在轻微问题的给予执评教育,劝其依法从教。

三是对开设的课程、选用的教材(包括期刊、杂志等)、举办的论坛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引进课程、教材要依据我国法律法规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清理,中止引进,对已经引进的进行合规处理;对国内课程、教材要严格审查,不符合当前党的宗教政策规定的要一律清理;对举办的论坛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把关,规定不完善的要及时完善,尚不健全的要抓紧健全。

四是对由学校组织或校外组织、校内较多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校外活动要及时纠正,查明原因,需要取消的要果断取消;对校内学生参加校外组织的、存在问题的活动,要劝引学生自动退团,对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的,按校规校纪依法处理;

五是对由境外组织和个人开展的捐资助学活动、合作办学项目、设立的奖学金及邀请的人员交流活动、文化交流项目进行系统排查:对需要取消的捐资助学、合作办学、设立的奖金及人员交流、学术交流、文化交流等活动,要依法依规及时给予处置,该取消的取消,该中止的中止;对于不劝阻、仍然开展的,要依
校纪校规给予责任人员从重处理。

(4)配合地方开展非法聚点打击活动。明确相应的部门和人员,积极配合并大力支持驻地党委、公安机关,对校园周边和校内存在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对利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向我校师生开展非法传教者,对境外宗教组织或个人向校内渗透者,尤其是美国、韩国、日本基督教渗透,要及时向当地公安和上级组织汇报。根据基督教及其它宗教传教的重点和传播路径,结合学校实际,开展相关领域的摸排和依法治理行动,如校园宗教标识、语言以及近期发现的“扫楼”活动等,力求基督教和其它宗教的非法传教一起打,打击非法传教无空白,阻断宗教传播路径有成效。

3.阶段性总结报告(9月6日——9月10日)。各单位认真总结整改进展情况和成果,按时将整改工作报告报送到党委统战部,党委统战部在此基础上,对全校基督教专项整改进行总结,报告省委统战部。

(六)持续开展长期整改(9月10日以后)。坚持集中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当前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把集中整改的有效措施化为制度性成果,把长期整改的要求放在集中整改阶段先行探索。长期整改阶段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筑牢“四个“阵地,为抵御宗教渗透防范校园传教提供基础保障。

1)筑牢党组织阵地。校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进一步明确统战部、学工部共同牵头职责,其他部门配合责任,做到职责边界清晰,做到有部门牵头、有专人负责、有协同体制、有督查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研究力量,自觉担负起高校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和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任务;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党课、团课培训内容;各级党组织要密切关注、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尽早发现宗教向校园渗透的苗头,防止其蔓延发展。

2)筑牢宣传文化阵地。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牢牢占领高校思想宣传舆论阵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师生员工头脑;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屏、横幅、微信公众号等手段,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宣传教育和党的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入学教育等形式,实现对全体师生宗教政策法规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宣传普及全覆盖;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宿舍、进教室、进餐厅、进图书馆等活动,坚决杜绝带宗教色彩的文化标识留校园、进教室、入宿舍;以全省高校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和政策知识竞赛为抓手,在全校师生中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和我国宗教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形成正面引导、正向激励的浓郁氛围。

3)筑牢课堂教学阵地。各级党组织要树立全员育人的理念,把宗教政策教育纳入育人全过程、各环节。任课教师都具有承担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的教育职责,严禁教师在学校、在课堂传播宗教思想、发展教徒。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积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引导大学生认识宗教的本质,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学科优势,按照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要求,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教授的作用,通过设立课题、开展调研、召开研讨会等,努力推出一批有方向、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为学校党委乃至地方政府防控基督教蔓延提供决策咨询。

4)筑牢网络防范阵地。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介,向师生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教情校情,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着力增强网络文化供给与服务,引导支持教学名师、辅导员参与网络文化建设,鼓励支持我校师生、先进典型人物参与网络评论,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将基督教渗透事件的处置纳入学校应急预案的总体规划和方案。

2.建强“四支”队伍,为抵制与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提供组织保障。

1)建强管理队伍。校党委既要增强统筹领导力量,增强统战牵头力量,坚决克服一个部长一个兵的现象,做到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也要增强部门协同力量。

2)建强教师队伍。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严肃教师教学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课堂教学规范。要把好教师队伍“政治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上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要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对新聘任教师在聘任合同中增加“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规定,严禁校园传教”的内容。把好在职教师“课堂关”,教育教师认清自己肩负着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的责任,并将其相关表现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把好外籍教师的“言行关”,建立严格的审核程序,对其加强我国宗教事务管理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教育。

3)建强辅导员和信息员队伍。把防范宗教渗透明确为辅导员的重要职责并纳入考评;加强对辅导员队伍的宗教政策专项培训,切实提升他们的防范能力。综合研判学校实际,建立一支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素质较高、富有效率的信息员队伍,并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提高其信息收集、整理、辨识和报告能力。充分发挥好学生党员、班团干部的示范作用,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和自我教育与管理,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反应迅速的宗教工作信息网络。

3.健全“四项”体制机制,为抵制与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提供制度保障。

1)夯实宗教工作领导体制。校党委要认真履行学校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到守士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健全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教育引导、阻断渠道、依法处理紧密结合的工作格局。

2)完善宗教“双防”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聘用的外籍人员的审查管理,严格聘用程序,加大对信教师生、尤其是外籍教师、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引导和政策宣传力度,对因贫、因病信教的师生加大扶贫济困政策的帮扶力度,教育其正确看待宗教、认识宗教。

3)建立与驻地统战、宗教、公安、外事等部门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宗教工作是党的工作的要求,紧紧依靠驻地党委开展校园周边宗教治理,紧紧依靠驻地党委依法依规处理校内传教。积极建立与驻地统战、宗教、公安、外事等部门的专项合作机制,定期通报信息,研究工作,及时有效的应对各种突发性、预警性情况。积极配合定期开展排查,定期开展校园传教治理及校园周边非法变相传教渗透活动。积极配合驻地统战部门、公安部门将清理整顿高校周边非法宗教场所纳入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4)建立和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校党委要对标中央巡视意见和省委要求,坚持动力激发、压力传导和责任追究并重,细化问题分工、明确责任清单、规范问责制度、公开问责程序。

四、整改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基督教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部署落实。校长、党委副书记程印学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豁泽春任副组长,统战部、宣传部、组织部、学工部、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各级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战部

(二)坚持统筹兼顾。把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意见与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促进服务中原更加出彩结合起来,与确保学校改革稳定发展结合起来,坚持防范境外宗教渗透和校园传教与正面开展教育引导相结合,坚持立足解决现实问题和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遏制基督教蔓延的同时,统筹解决学校存在的其他宗教问题,确保立行到位、整改见效,确保校园长期和谐稳定。

(三)加大督查力度。在集中整改阶段,定期召开推进会,分析情况,研判问题,制订对策、明确要求。在持续整改阶段,坚持定期召开总结通报会,掌握情况,沟通信息,对标审查,完善制度,对典型经验给予总结推广,对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病根,开出良方,破解典型和突出问题。

(四) 强化责任追究。校党委要依据整改方案要求,按照节点扎实开展工作。要强化监督问责,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发生严重问题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对因责任不实、作风拖拉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层层追责问责。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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