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落实全省高校对外文化交流、学术研究等项目和活动排查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8-08-15  发布人: 党委宣传部 


党发201849

 

 

中共商丘学院委员会

落实全省高校对外文化交流、学术研究等项目和活动排查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统一安排,按照《全省高校对外文化交流、学术研究等项目和活动排查方案》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学术研究等项目和活动的全面排查,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落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落实《全省高校对外文化交流、学术研究等项目和活动排查方案》,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维护教育安全,努力培养和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排查内容

(一)对外文化交流方面

1对外文化交流管理体制方面

是否设立或明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是否在党委领导下建立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是否制定度交流计划、监督考核机制;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牵头单位:外事办

责任单位:国际教育学院、人事处、各二级学院

2、对外文化文流工作内容方面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如中外合作办学(含课程台作)师生短期互访,因公出国出访、学术交流,科研台作,以及其他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对外文化交流项和活动等

牵头单位:外事办

责任单位:国际教育学院、科研处、各二级学院

3对外文化文流工作开展方面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是否存在未按照程序审批或备案擅自开展有关交流活动情况是否存在国(境)外组织在我设立助学金情况:是否存在国(境)外组积,学校资助我教师,学生出国交流、参加学术会议或台作科研等情况,是否了解其动机,是否发现外籍教师在我课堂传播宗教及其他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及涉及意识形态问题,是师生对外交流开展安全教育,是否存在安全和泄密隐患

牵头单位:外事办

责任单位:国际教育学院、党委组织部、科研处、资助中心、各二级学院

(二)学术研究方面

15年来的人文社科项立项和评奖情况进行排查。

牵头单位:科研处

责任单位:高教研究所、各二级学院

2、对学术研究开展情况进行排查,主要检查高校是否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重点查本校所立的科研项、学报、校报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海洋权益,社会安定,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重大革命题材和重大历史题材面的内容是否经过严格把关;研究项目,学报、校报发表文章是否有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宗教迷信等内容。

牵头单位:科研处

责任单位:学报编辑部、各二级学院

三、时间安排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8月17日-30日)各责任单位根据排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查结束后,向党委宣传部报送自查报告。

(二)检查阶段。8月31日-9月5日)牵头单位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采取抽查方法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整改阶段。9月6日-9月10日)各单位要认真严肃对,针对问题列出清单、明确任务、强化责任,逐项进行整改,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体制,进一步规范对外文化交流、学术研究等项目和活动的管理。

四、排查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学术研究事关教育领域意识形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组,把此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要严格落实任制。要明确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学术研究审核、把关等各级责任。在学术研究方面,严格遴选评审人员,对所有立项、评奖、论文发表、著作出版等进行政治合法合规审查,对有政治问题或疑似问题的研究内容、成果,不立项不发表、不评奖、不出版。对存在题不及时整改,或者问题严重的当事人、主要责任人实行问责、责任追究。

(三)要注重实效。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要求逐项开展自查,形成高质量自查报告,并提出对外文化交流、学术研究方面的具体工作建议。

五、其他事宜

各责任单位9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至各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与9月8日前将自查报告报至党委宣传部。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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