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藏书剔除是图书馆的一项经常而有序的工作,对提高藏书 质量和提高图书流通率,有效利用藏书和书库面积,搞好图书藏书建设,为读者提供便捷而有效的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个别破损严重不能修复流通的图书,请领导及专家进行鉴 定后实施剔除。 三、所有剔除的图书必经主管校长批准,由采编部负责剔除。 四、孤本、善本、线装古籍图书一律不剔除。 五、藏书复本数较多的、成套的、成卷的,不能满足读者借阅需求情况下可以与集团内院校或其他兄弟馆交流共享。 六、文革期间出版的图书,有史料价值的可少留保存复本,没有借阅价值的可以剔除。 七、剔除的所有图书要账目清晰,账物相符,上报学校资产管 理处核准后,按学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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