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设计是学生对主干学科所学知识的综合应用。在课程设计过程中,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自己动手,结合某一专题独立地展开设计与实验。通过课程设计训练,使学生掌握课程设计的主要程序和方法,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创新开拓精神。课程设计是理论联系实践的桥梁,是提高学生专业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
(一)基本要求
1.课程大纲中有明确规定,时间安排列入教学进度表,内容和时间不能随意变动。
2.按1:20左右的师生比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具备主讲本门课程资格。
3.课程设计目标和要求明确,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强化能力培养。
4.成绩评定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运用能力评价。
(二)质量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质量标准 |
1. 教学基本条件 | 1.1 教学文件 | 有科学、规范的课程设计管理制度,制定了符合教学要求的课程设计教学大纲、指导书、任务书。 |
1.2 条件情况 | 场地、设备、参考资料等能够很好地满足课程设计教学要求。 |
1.3 指导教师 | 指导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教学与科研能力,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课程设计的人数一般为10人,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0人。 |
2. 教学实施过程 | 2.1 教学任务 | 课程设计的目的、任务明确,对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训练、素质培养要求明确,内容具体。 |
2.2 课题选择 | 符合课程设计教学要求;课题的深度、广度与份量适当;提供基本题目和可选题目,题目无重复。 |
2.3 指导工作 | 指导教师认真负责,治学严谨,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辅导,保证充足的在岗指导答疑时间;认真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严格要求学生,注重素质教育;鼓励创新,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2.4 学生工作状况 | 学生能够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能合理利用时间,按照设计进度独立完成规定的设计任务,工作量饱满,学习态度积极主动;无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找人代做情况。 |
2.5 成绩考核 | 有科学、规范的评分标准,成绩评定严肃、认真、科学、公正,成绩记录规范。 |
3. 设计效果 | 3.1 设计质量 | 课程设计达到任务要求,对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实践能力有明显效果,设计报告思路清晰、文字通顺、书写规范。 |
3.2 能力水平 | 学生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设计、实践能力达到教学大纲基本要求。 |
3.3 创新性 | 学生在课程设计过程中,能综合运用知识进行设计,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