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实验教学质量标准
实验教学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验教学,巩固和加深学生所学理论知识,使学生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操作和基本技能,培养独立获取与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独立进行科学实验研究的能力与严谨的科学态度。
(一)基本要求
1.实验主讲教师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担任,能够统筹、协调和指导各教学环节的工作。
2.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有科学、规范的大纲,对实验的作用、基本要求、学生要掌握的实验技术与基本技能、实验项目的选定、采用的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及考核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未独立开设的实验课,课程教学大纲须包含实验教学大纲。
3.严格执行教学大纲,不得随意更改实验项目。
4.注重吸纳学科研究和教学改革新成果,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二)质量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质量标准 |
1. 制度建设及管理 | 1.1 教学制度 | 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 |
1.2 档案管理 | 档案保存完整、规范,统计数据准确、及时。 |
2. 教学文件 | 2.1 实验教学 大纲 | 实验教学大纲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及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专业教学基本规范,结合学校教学改革实际情况,科学可行。实验教学大纲对实验内容、实验学时、实验方法的安排科学合理。 |
2.2 实验教材、 指导书 | 实验教学必须配备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或指导书要结合教学课程体系改革,积极引入先进的、反映专业发展水平的成果,不断充实和改进实验教学内容。教学参考书、实验指导书必须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注意专业技术发展,及时更新。 |
2.3 实验授课 教案 | 实验教学必须配备实验教案,教案必须齐全、清晰、翔实、具有可操作性。 |
3. 实验运行 | 3.1 实验室开放 | 实验室开放时间及范围能满足学生实验需求,效果好。 |
3.2 实验装置的 质量及状况 | 实验仪器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实验器具及材料齐备,满足实验教学要求;实验教师对仪器设备状态清楚,能熟练按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实验物品管理规范、严格。 |
3.3 实验室安全 与环境 | 实验室安全、整洁,布局合理,无影响实验的因素;实验室水、电、气、通风、照明等设施完好,安全措施好。实验室日常管理规范,各种记录齐全、完整。实验教师对实验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有预见和应对措施。 |
4. 教学内容及教改 | 4.1 实验开出率 | 实验项目开出率≥95%;实验学时开出率≥95%(开出率均以实际开出的项目数或学时数与实验大纲规定的项目数或学时数之百分比) |
4.2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 |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门数/实验课程门数)≥80% |
4.3 实验教改 | 实验教学改革或实验课程建设获校级以上奖励或验收鉴定。 |
5. 教学过程 | 5.1 实验分组 | 实验教学要严格按分组进行,分组人数可根据实验条件安排,但不能超过实验教学大纲规定人数,要确保每位学生能独立操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上述要求进行分组的项目,由实验室提出申请,由所在二级学院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增加每组人数。 |
5.2 指导实验 | 课程主讲教师、实验教师讲实验,实验员准备、指导实验;批阅每份实验报告,有评语,有评分;实验教师认真备课、有教案,首开实验有预做,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过程组织周密、指导认真、注重学生能力培养。 |
5.3 成绩评定 | 学生实验考核办法科学,考核记录准确合理。 |
6. 教学效果 | 6.1 学生操作 | 实验课为学生提供了最好的操作条件,学生能独立操作能力。 |
6.2 成绩分析及 学生评价 | 学生实验成绩优良率在60%-80%;学生评价认为收获较大的≥80%。 |
6.3 实验报告 | 学生的实验报告规范、完整。教师批改实验报告每份均批改,有评语(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