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四位一体”课堂教学质量 综合评价体系实施方案

编辑: 时间:2025-07-18

商丘学院“四位一体”课堂教学质量 综合评价体系实施方案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主渠道,是教学工作的核心环节。建立一套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是稳步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强教学质量管理,提高师生思想政治素养和专业技能的重要举措。有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能使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更加精准地把握教师教学工作状况,有效地发挥教学质量评价的导向性、诊断性和激励性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规范教学质量管理,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特对《商丘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校行发202035号)作进一步修订。

一、评价目的

1.通过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帮助教师查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引导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确保教学质量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2.通过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采集我校课堂教学的有关信息,为学校教学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3.通过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强化教师教学激励机制。

二、评价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客观公正反映教师课堂教学状况,实事求是地评价课堂教学质量。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提高评价结果的信度。

3.综合评价原则。让不同的评价者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课堂教学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价,全面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三、评价组织

学校成立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抓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负责人、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负责人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担任。

具体实施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统筹安排。各二级学院成立由二级学院领导及院级督导组成的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四位一体”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具体工作。

四、评价对象

每学期承担课程讲授任务且教学工作量满14周(或完成当学期教学任务量88%)的所有教师。

五、评价标准

《商丘学院理论课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附件1);《商丘学院实验课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附件2);《商丘学院艺术课、体育课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附件3);《商丘学院学生评教标准》(附件4);《商丘学院同行评教标准》(附件5)。

六、评价的组成及方式

“四位一体”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由学生评教、督导评教、领导评教和同行评教四个部分组成,占比分别是50%、30%、10%、10%,按百分制计算。

(一)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分为期中学生评教和期末学生评教,期中学生评教分数和期末学生评教分数平均值占“四位一体”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总成绩的50%。

学生评教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组织实施,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动员、配合。学生依据《商丘学院学生评教标准》积极、客观、真实地评价。评价等级为:优秀(90~95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

(二)督导评教

督导评教包括学校专职督导员随机抽签听评课和二级学院督导员听评课。督导员根据课的类型不同,依据不同类型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标准进行听评课,主要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立德树人(思政内容融入、教学材料规范性、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等级为:优秀(90~95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分数以百分制形式给出。

(三)领导评教

领导评以二级学院为主。二级学院可根据随堂听课听取教师汇报召集学生座谈会抽查教案、作业、实验报告考勤考试命题、监考、阅卷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及其他教育教研教学活动的质和量等进行评价。领导评教于每学期期末进行。评价等级为:优秀(90~95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各等级比例分别为:优秀30%、良好45%、合格20%、不合格5%。专兼职分开评价,分数以百分制形式给出。

(四)同行评教

同行评教是教师之间对授课质量、课程设计水平、教学规范性、教学改革效果等的互评。同行评教依据《商丘学院同行评教标准》开展,原则上以教研室为单位,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组织实施。教研室参评教师人数少于等于3位教师的,与其他教研室合并开展同行评教。评分等级为:优秀(90~95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其中为优秀占30%、良好占45%。

、评价结果运用

“四位一体”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其最终结果将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重要的参考依据,并在不同范围内公布。综合质量评价结果排名在学院前30%的教师,认定为优秀,颁发证书。一个学年内,综合质量评价等级均为优秀的,颁发证书和奖品,予以表彰。综合质量评价结果排名在学院5%的教师,由所属二级学院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帮助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改进的意见,制定教师个人的发展目标,以利于促进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的提高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从而推进学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民主参与学校教学管理的意识,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在评教前将评教通知、评教标准、评教程序及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位师生,确保综合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2.评教工作中,不仅要注重教师的教学实际业务水平,更要关注教师师德、人品道德和工作态度,要把师德作为最重要的评价标准之一,对于师德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3.对刚入职的青年教师进行评价时,既要看到当前的教学业务工作情况,更要看到教师业务能力的提高和发展潜力

4.各项评价工作要本着对学校对老师对学生负责任的态度进行客观、公平、公正的打分评价,严格按照各等级比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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