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受郑州市高新区某行政单位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党建工作指导员。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城市党建工作指导员
薪资待遇:实习期2个月,转正之后缴纳五险一金,扣除五险一金实发到手3200左右(不包含绩效)
工作地点:高新区某行政单位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大学以上本科学历,专业不限。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2、曾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城市党建工作指导员,是指面向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宣传党的政策,引导、帮助符合条件的单位成立党组织,指导非公党组织抓好自身建设的专职工作人员。
负责协助办事处有关部门抓好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政策的全面落实。常态化走访、联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动员、指导、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园区、商圈、市场等积极组建党组织。指导、协助非公党组织配强党组织班子、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好党建活动阵地、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建制度、开展好日常活动、抓好党建带群建工作。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扫描报名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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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4日
(二)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公司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料进行审查核实,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面试
2、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综合成绩,按照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安排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五)录用
结合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六)注意事项
1、服从工作安排,面试、体检等地点均在郑州市。
2、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
1、录用后,将统筹安排拟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给予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待遇和缴纳保险情况参照有关待遇标准执行。
3、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接到体检通知后及时办理其现工作单位的离职手续。正式通知入职时,需提供离职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无法递交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4、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5、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