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2-25  发布人: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学校决定于12月25日至29日开展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与对象

  评教主体:全体在校学生

  评教对象: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专、兼职教师。

  二、评教时间

  时间:12月25日-29日

  三、评教分数统计及评教结果

  (一)教学系统中设置10项评价指标,每项指标的权重均为0.1。学生分五个等级打分:优秀(92分)、良好(82分)、中等(72分)、合格(60分)、不合格(50分)。

  (二)学生打分后,系统将每项得分乘以权重后求和。统计时分别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再取平均分。

  四、评教要求

  (一)对二级学院的要求

  各二级学院必须组织召开学生网上评教动员会,讲清评教的目的与要求,让学生了解相关内容,引导学生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尊重教师、爱护教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明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对学生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还是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表现。

  (二)各辅导员要安排好每个班级的班长或负责人,监督统计本班评教进度情况在评教过程中,二级学院副书记、辅导员、各班班长应做好监督和督促,及时发现并纠正不正确的评教现象,防止错评、漏评,确保评教质量。

  (三)对学生的要求

  全校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评教,学生要按自己的意愿评教,不允许拒评、代评,更不允许恶意评教。若在评教过程中,出现违反纪律的现象,相关单位要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对无故不参加评教的学生,教务处将限制其网上查询本学期课程考试成绩,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四)评教方法

  通过电脑或手机(需连接校内网络)通过以下地址进入教务系统:

  传媒学院、艺术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体育学院请使用:

  http://10.0.2.163

  机械与电气信息学院、体育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请使用:http://10.0.2.168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人文学院、风景园林学院、外国语学院、职业教育学院请使用:http://10.0.2.238

若本学院指定IP无法登陆,可尝试使用另外IP地址登陆。

登录用户名(学号)和密码(若密码错误请用本人身份证号尝试,也可找教学秘书查询)→点击“教学质量评价”,按照课程进行打分。每一门课程评价后注意保存,所有课程评完后,提交即可。评教成绩提交后,注意退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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