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4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的
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阶段,是基层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根据《商丘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和校党委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推荐和确定2024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2.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对中国共产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4.学习、工作及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5.学生学习成绩优异,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6.教职工需年度考核为称职,入职满两年及以上,工作认真负责,师德师风得到师生公认,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教师年龄28岁以下需要经过教师团组织推优。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范围
1.已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已审看并接受其入党申请书;
3.党支部已派人与其谈话;
4.组织培养教育一般应在3个月以上。
三、确定方式与工作程序
1.支部需采取党员推荐和团组织推优方式推荐人选;
2.各团组织可采取民主投票、公开答辩等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推荐人选;
3.支部审核材料,将《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说明》和《商丘学院团内推优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整理保存;
4.支部综合运用推荐结果,经支部委员会(党小组)研究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在各二级分院表现突出的,可以优先考虑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确立积极分子需要团组织公示推优、召开支部大会等环节;
3.各党支部在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应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既要看推荐情况,又要看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不唯票取人;
4.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周密布置,于9月13日前做好本期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明细汇总表》电子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纸质材料送至E416党委组织部。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 宁
联系电话:0370-316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