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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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安排党员、干部、骨干教师联系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5作者:renwen


文学院关于安排党员、干部、骨干教师联系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学生就业工作是我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业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院学生的稳定,影响到今后的招生工作。为了能够更好的帮助学生就业,解决学生在求职、择业、就业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为学生顺利就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提高我院毕业生就业质量,促进我院就业工作再上新水平。特决定与毕业生指导小组相结合,调动我院党员、干部、骨干教师参与学生就业工作,形成人人关心就业工作,人人参与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为2010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打好良好的基础。
特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党员、干部、骨干教师要积极联系社会企事业单位,向企业介绍我文学院三个专业的发展情况,主动了解企业对本专业的需求情况,了解企业对人才的要求。据此对专业建设、专业设置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使我院培养的学生更适应社会的需求,以提高学生就业的竞争能力。
二、党员、干部、骨干教师要发挥学院与企事业单位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促成我院德育教育基地、教学实习基地或就业工作基地的建设,以拓宽我院学生教育的渠道,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以及了解社会、适应社会的能力,为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党员、干部、骨干教师要积极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学生联系实习及就业单位;要积极向社会企事业单位推荐学生就业,帮助学生转变就业观念,解决学生就业中的困惑及难题,使其顺利就业。
四、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的同时,要对小组中学生的就业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帮助学生正确地分析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合理定位择业目标,选择适合学生发展的就业单位,并督促学生及早签订就业协议,提高我院毕业生就业率。
五、毕业班在分组进行毕业设计的过程中,党员、干部、骨干教师要加强对小组学生的课堂考勤,注意掌握小组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辅导员沟通、解决,防止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安全稳定。
六、学院鼓励全院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学生就业工作中,对在学院就业工作中做出贡献、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骨干教师在评优、晋职等工作中予以体现。
                                  文学院
                                 200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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