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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清洁卫生工具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教学楼使用之清洁卫生工具有教学楼管理员集中领用并管理。第二条:各班教室配用的清洁卫生工具种类及数量:棕扫帚两把、拖把三把、垃圾斗一个、纸篓一个(其中塑料水桶和擦玻璃器按需领用,循环使用):除纸篓在班里教室留用外,其他工具均集中存放在固定地点,使用前领取,使用后交换。第三条:以上各班配置清洁卫生工具的使用期限为一个学年。试用期间发生自然损坏应有该班服务股长写明损坏原因,交友楼管员填写<<财务领用单>>签准后换领:若属人为损坏,则按价赔偿并以有关规定处分.第四条:教学楼管理员应于每天(假日除外)下午夏季16:30-17:30冬季16:00-17:00)之间,开放工具保管室,给个班学生发放和收还卫生工具,建立登记本,并检查工具的使用情况。第五条:教学楼管理员对该楼为生工具的使用及损坏情况应做记录,并于期末向总务处以书面形式汇报。第六条:总务处对节俭工具、整洁卫生之楼报学务处,建议表扬或嘉奖楼官员。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正时间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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