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毕业生须知
1、今年我院2011届首批报到证按照凭就业协议书派遣原则进行派遣,首批没有派遣的2年择业期内可随时到校派遣;2年内学生仍没办理的,按照国家政策,择业期满(2013年6月30日),学校将全部派回原籍,档案随转,毕业生到时来校领取报到证即可。
2、离校后,没签协议且因工作需要,需要派遣的,学生可到校申请派遣,将报到证派回生源地自主择业。
3、考取研究生继续深造的不再颁发报到证,专升本考试的,没考上的可继续办理报到证。凡是升学的,就业中心统一进行了备案,被录取到高等学校但本人自愿放弃继续深造学习参加就业的,必须择业期内向就业部门提出申请,由录取学校出具未报到证明或退学证明,方可办理原毕业学历层次就业手续。择业期内没有提出申请的,视为继续深造,不再为其办理报到证。
4、毕业生的档案随报到证转递,办理首批报到证的,档案计划于2011年7月份以机要形式转递到报到证抬头所指的单位。没派遣的,档案暂时留校,择业期满,档案随报到证转回原籍,择业期内想提档案的,先到就业部门办理报到证,再到学籍部门转档案。报到证上联带走作为报到使用,下联留在学校,作为转递档案使用。学生拿到报到证按照要求报到。
5、按照省厅的要求,2011年9月1日前,办理派遣和改派手续需由学校统一分批分时段到省厅办理,2011年9月1日后,由学生个人去省就业办办理,但需要先到学校办理手续。因毕业生离学校较远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亲自办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来时带代理人有效证件及委托书。
6、暑假期间,就业部门每周一、周二值班,周三为前往省厅办理手续时间,凡是暑假需要办理派遣和改派的,周一、周二到校办理手续。
就业中心
201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