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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行政各处室(中心):
接上级通知,近期教育部对个人隐私泄露问题进行集中扫描。请学校各部门加强管理,及时提醒相关人员不要在互联网上(qq, 微信,云盘,钉钉等)发布、传递包含学生、教职工个人隐私(如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住址、准考证号等)的文件及信息。因工作疏忽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启动追责机制。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商丘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代章)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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