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规章制度汇编
日期:2019-05-30  发布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规章制度汇编


目  录

1.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职责

2.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3.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助理岗位职责

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5.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6.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职责

7.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

8.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备课的基本要求

9.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

10.马克思主义学院听课制度

11.马克思主义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办法

12.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1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14.马克思主义学院图书杂志借阅制度

15.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名单

16.马克思主义学院经费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17.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和学校党委、行政下发的有关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方针、政策、文件、规定。

二、负责并承担全校本、专科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统一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定、修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负责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与发展规划,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保证执行落实,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顺利开展。

五、配合校人事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加各种课程培训、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进行脱产或半脱产进修。

六、组织、动员、支持、鼓励思政课教师围绕教学工作和自己专业开展学术研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参与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高水平学术活动,以科研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七、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建设和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组织、指导、鼓励、支持教师参与学校党校、团校、教职工理论学习、学生理论社团建设等活动。

八、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其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

九、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一、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和教务处的指导下,全面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学管理、科学研究、教师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落实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工作,督促各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三、主持召开以业务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内部经费开支计划,并审批经费的开支。

四、负责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业务考核、职称推荐、教学观摩、教学改革、学术活动、对外联系等工作,做好学院的学期、学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五、做好学校安排的评建工作和其他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助理岗位职责

 

一、在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并落实学院的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和课程建设计划。

二、负责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计划的制订和修改以及教学任务的布置和管理。深入课堂,直接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及时处理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负责指导与检查教研室的教学研究活动,主持学院的教学经验交流工作,督促、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负责指导考试与阅卷工作。

四、负责组织教学人员进行业务进修活动和业务考核工作,参与对教学人员的选拔、聘用、晋级、奖惩等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

五、负责拟定并落实学院的科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落实学院的科研任务。

六、完成学校安排的评建工作和其他教学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一、在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并代表学院与学校各职能部门、校外单位联系工作,处理学院的日常行政事务和各种临时性事务。

二、做好各类行政文件、公函、信件、报告、报刊、图书等材料的收发、传递、分发、上报、管理工作,协助学院领导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学院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三、负责学院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办公设备的维护工作,固定资产的建帐、登记和管理工作,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四、协助学院领导安排有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登记,整理会议纪要,做好各种文件、资料的保管、归档、催办工作,做好必要的接待工作。

五、做好学院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干部人事等专项材料的接收、整理、保管和上报工作,作为单位报账员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报账工作。

六、协助各教研室主任制订、修订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其实施办法,进行教学检查、教学评估、课程建设等工作。

七、归口管理各种教学文件、报表,负责教学检查、教学评估的材料准备、收发和统计分析工作,计算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八、收集整理学校、学院关于教学、教务方面的资料和文献,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课程建设档案和其他教学档案。

九、负责试卷管理、分发等工作,协助任课教师完成成绩登录工作。

十、接受和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学院院长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教研室的日常工作,制定本教研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搞好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二、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和集体备课,集体研究课程教学重点、难点,明确课程教学目标,制定课程教学计划,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三、组织开展学科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网络共享课程建设,组织申报并实施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组织协调集体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负责本教研室课程的考核命题审核工作,组织教师开展集体评卷,配合教学秘书做好教研室教学资料和教学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工作。

五、接受和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正确的马克思主义信念。

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文化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崇高的精神境界,敬业爱校,治学严谨,锐意进取,富于创新,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四、围绕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这一中心工作对学生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五、自觉遵纪守法,恪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作风正派,行为规范,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努力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精通所授课程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与所承担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相适应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在思想上热心启发、引导学生,在学习上严格要求、管理学生,在生活上真诚关心、爱护学生。

八、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动态和新成就,不断提高知识水平,丰富和更新知识结构。积极参加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教研活动,认真研究教材、大纲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九、自觉开展科学研究活动,以科研工作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十、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学院安排的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

 

根据商丘学院关于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

一、教研室工作职责

1.组织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2.组织教学,加强课程建设,研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主要包括:

(1)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集体研究课程教学重点、难点,明确课程知识能力教学目标,确定课程考核方案,统一主要教学内容、教学进度,组织开展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和研究工作。

(2)落实教学任务,包括课堂教学(备课、课堂讲授、课堂讨论、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实践教学、课程考核等教学环节。

(3)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制定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精品课程、特色课程、网络共享课程等课程建设。

(4)开展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选用恰当的课程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合理设计课程教学方案,组织观摩教学、试讲和相互听课,交流教学经验和教书育人心得,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5)组织课程考核、试卷命题工作,改革优化课程评价。

(6)审议新教师的教案、课件等材料。

3.推动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的开展,主要包括:

(1)制定基层教学组织科研计划,确定科研方向,要把教学研究列为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

(2)组织协调集体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3)结合教学中的疑点、难点和国内外学术界关注的问题,组织学术研讨和学术报告等多种形式的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4)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要发挥教师的专长和学科的优势,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

4.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师资队伍建设,主要包括:

(1)关心教师成长,将教师培养提高作为基层教学组织年度常规工作。

(2)组织、落实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工作,包括定任务、定时间、定标准和定要求,并定期检查。

(3)对教师进行经常性的考核和检查,建立教师校内、外进修后的报告制度。

(4)要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5)组织好教师的梯队建设,重点抓好中、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提高工作。

(6)对教研室组成人员提出调整意见。

二、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1.在学院院长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教研室的日常工作,制定本教研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搞好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2.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和集体备课,集体研究课程教学重点、难点,明确课程教学目标,制定课程教学计划,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3.组织开展学科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网络共享课程建设,组织申报并实施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组织协调集体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4.负责本教研室课程的考核命题审核工作,组织教师开展集体评卷,配合教学秘书做好教研室教学资料和教学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工作。

5.接受和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教研室工作要求

1.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教师均应当参加本教研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如不能参加,需要向教研室负责人请假。缺席教研室组织活动一学年超过1/3者,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2.教研室制定学年教学工作计划,搞好学年工作总结,建立教研室规章制度,做好教师教学工作的考评。

3.教研活动总体上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务求实效。

4.教研室活动原则上每两周一次,要按规定做好考勤和记录,并作为教学活动档案妥善保存。

5.教研室要重视教学档案、科研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做好教学、科研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后要向本教研室全体人员报告会议内容,并将会议材料交教研室统一存档管理。

四、教研室的设置、教研室主任的任职条件、教研室的工作考核、教研室的条件保障

教研室的设置、教研室主任的任职条件、教研室的工作考核、教研室的条件保障按商丘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备课的基本要求

 

1.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全面了解教材内容,明确各章节在教材体系中的地位,明确重点章节和重点内容,统筹安排学期授课计划。

2.根据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确定学期和各章、节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目的和要求要涉及认知、操作和情感领域,要体现思想教育因素,要做到确切、具体、集中。

3.按照教学目的要求恰当处理和组织教学内容。突出重点分散难点,形成适当坡度。任课教师在备课前要通读教材,掌握本门课程的知识体系和整体思路,以及与相关学科的联系。

4.教学过程设计要根据课程类别、学科特点、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要注意新旧知识的联系,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要充分利用教学设备,提高教学效益。

5.熟悉教材中的习题,精心选择和设计练习,要有利于学生理解和巩固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内外的作业量要适当,要及时批改、讲评作业,重视教学效果的反馈。

6.写好教案及课后教学反思,积累教学资料,总结教学经验。教案要层次清楚、书写规范,明确每章、节的教学重点、教学难点。

7.任课教师在备课过程中,要认真查阅有关教学资料,提高讲课质量。认真准备有关教具,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8.认真执行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集思广益,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提高。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

 

集体备课是教研室重要的教学活动,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集体备课制度有利于发挥集体的智慧,集思广益,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提高;有利于教师更深刻的领会教材的基本要求,准确地把握教学的重点难点,科学地设计教学环节,灵活地实施教学方法,有效地解决教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有利于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有助于青年教师的培养与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

一、集体备课制度指导思想

1.严格把好课堂教学的政治关,保证教师的政治观点、理论观点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把集体智慧与个人特长相互结合,相互促进,从而提高教研室的整体教学水平。

3.引导教师加强对前沿、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提高授课内容的政治性、实效性,积极推进学术研究活动。

4.通过集体备课,加强教师之间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等内容的交流与研究。

二、集体备课组织和要求

1.集体备课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应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开展集体备课。每学期由教研室主任安排本学期备课任务,确定备课内容,备课时间,主备课人等。

2.教研室每学期都要制定“教研室集体备课计划”,并上报学院备案。

3.集体备课的成员由教研室主任、主备课教师、教研室的其他教师和学院领导组成。

4.集体备课活动的组织时间按照进度安排进行,原则上每2周组织一次,每次备课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可与教研活动、观摩教学相结合。

5.集体备课要本着统一教学目标,统一教学重点、难点,统一课时分配和进度,统一实践活动安排的原则进行。

6.集体备课的内容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提出授课内容的整体构思、理论框架、基本观点、基本概念,应突出的重点和解决的难点,以及拟采用的教学方法,教学的针对性和理论联系实际情况等。

7.每一位教师均应认真准备,积极发言,以达到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提高的目的。

8.在集体备课中,主备课人将讲课内容的整体构思、结构层次、重点和难点以及教学方法的设想等与其他教师进行交流,其他教师可以就其讲述的内容提出问题、意见和建议。主备课人要虚心听取,认真解答,及时修改讲稿,完成备课任务。

9.教授及老教师在集体备课中,有义务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在教学目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课程知识点等方面给青年教师以必要的指导。

10.集体备课的记录和总结要在教研室教学档案中存档。

11.对于经常不参加集体备课的教师或在集体备课中不积极准备的教师,取消年度各项评优的资格。

 

 

马克思主义学院听课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全面了解教师上课情况,检查教学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真正落实教学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根据商教促发2014年4号文件《商丘学院关于党政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教师听课制度与考核的规定》,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及时间定额

1.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院长助理(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学时;

2.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学时;

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学时。

二、听课要求

1.听课一般采取随机听课形式,也可采取跟踪听课、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重点了解和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教师的教学态度、备课情况;

(2)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大纲的贯彻情况;

(3)教学方法的运用情况;

(4)教学秩序和学生听课情况;

(5)教师、学生对教学管理、教学服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2.听课人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每次听课应坚持听完1节课,不得中途离开,更不得在听课期间接打电话、收发短信和微信,或者做其他与听课无关的事情。

3.听课后,应实事求是地填写商丘学院听课记录手册。

4.听课人应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听课意见和建议,以便帮助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三、听课管理

1.每学期结束后,学院领导的听课记录按照学校要求收集存档,其他人员的听课记录由本人保存。

2.对在听课过程中发现的教学管理、教学服务方面的问题,属于马克思主义学院职责范围的,应尽快妥善解决;属于其他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

3.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负责对每学期的听课情况进行汇总。

 


马克思主义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9年本)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学校课堂教学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以下简称教师)是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对顺利完成课堂教学负有主要责任,要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保持教师应有的尊严。

第三条 教师必须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教学有纪律,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坚守好课堂教学的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自觉做到:

1.决不发表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2.决不散布各种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

3.决不散布色情淫秽信息和内容;

4.决不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

5.决不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

第四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做到精神饱满、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不做与课堂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不说不符合教师身份的话。教师应做好课前准备,携带必备的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PPT)和教学辅助设备。

第五条 教师在首次上课时,应以适当的方式作自我介绍,增进师生之间的了解。教师应简要介绍本门课程的性质、概况、考核方式、平时成绩构成及在期末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教师要对学生的学习提出明确要求,并为学生提供适当的参考文献目录。

第六条 教师是课堂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批评,对情节严重、不接受批评的,课后要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反映,再由所在学院做出处理并向教师反馈。凡由学校或学院在检查中发现因课堂管理不严而造成课堂秩序混乱的教师,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各类教学评奖。

第七条 教师应严格课堂考勤,可根据上课班级人数、课程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对旷课的学生,任课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报告学生所在学院,以便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第八条 考勤分数一般占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总成绩的20%-30%。

第九条 教师要负责课堂考勤,在结课后应向全体学生公布出勤情况。

第十条 经学院教学检查或随机抽查,如学生到课率低于80%,任课教师必须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进度组织教学,不得任意增加或削减课时。除以短视频辅助教学外,不得以播放录像片、幻灯片等方式代替正常的课堂教学。

第十二条 教师应积极探索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注重启发式教学,突出重点、难点;要用普通话教学,讲授要精练、准确、生动;板书要简洁、工整、布局合理;要积极参与课程教学范式改革,因材施教,注重与学生的交流、互动,善于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重视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创新能力。

第十三条 教师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或擅自请他人代课,确因特殊原因需调课、停课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教师应提前进入教室,使用多媒体教学时应在上课铃声响前调试好设备。

第十四条 教师在课堂上应关闭手机,严禁接听或拨打电话,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在教室内吸烟。

第十五条 教师要根据课程性质合理布置作业,认真进行作业批改、平时成绩考核及课外辅导答疑。

第十六条 根据教学要求,教师应自觉接受学校、学院及教学督导组安排的听课及其它教学检查,并主动配合学校或学院检查人员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听课教师应在上课前提前进入教室,任课教师要禁止其他无关人员在上课期间随意进入课堂。

第十七条 学校鼓励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教学,但遇停电或多媒体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要改用板书讲课,确保课堂教学正常进行,不得随意停课或让学生自习。

第十八条 教师应重视教学效果、教学质量的信息反馈,对于领导、同行以及学生给予的评价结果,要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第十九条 教师违反本规定将依据《商丘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启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退出机制,建议学校将其调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岗位。

第二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商丘学院教学检查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检查分为不定期检查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包括学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教学检查。

二、学期初教学检查在开学第1周完成。检查内容包括:

1.学生上课出勤情况;

2.教师上课情况;

3.学生教材落实情况;

4.学生上课教室、教学设备落实情况。

三、期中教学检查按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一般安排在学期的第9-12周。检查内容包括:

1.任课教师备课、教案、课件、课堂讲授、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和教学进度计划等情况;

2.上一学期试卷及补考试卷批改、装订、保管情况;

3.平时考核安排情况;

4.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师听课情况;

5.院级教学督导组开展工作情况。

四、期末教学检查从期末考试前一周开始,至考试结束止。检查内容包括:

1.教师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2.教师辅导、复习情况;

3.学生参加考试情况;

4.教学档案建设情况;

5.教学活动开展情况。

五、教学检查在教务处、教促办领导、协调下,以教研室自查为主,学院统一做出具体安排。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根据商丘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的有关规定,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督导组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研室主任、资深教师等组成。成员的具体选聘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教学督导组成员聘期为1年,根据需要和工作业绩情况可续聘、解聘和辞聘。

二、工作职责

1.深入课堂,通过听课、调研等方式,了解教师教学效果,反馈教学评价信息,切实指导任课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学期听课(包含评课)不少于30学时。

3.开展教学督导研究工作,对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4.协助马克思主义学院做好教学评价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图书杂志借阅制度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图书杂志属于商丘学院的校有资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据为己有。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图书杂志供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兼职教师借阅。教师可借阅图书3册,借期为60天;报纸杂志只能在资料室阅读,不得借走。

三、借阅图书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表,履行借阅手续。所借图书到期必须按时归还,如到期需继续使用应办理续借手续,只能续借一次。

四、教师将所借图书丢失,由借阅人负责购买一本同样版本的图书,并由借阅人本人去图书馆办理条码登记手续。

五、教师要爱护图书资料,不得在图书资料上圈画、标注、撕页或污损,如发现上述情况,按丢失图书处理。

六、委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秘书负责本图书阅览室的管理工作,负责催还已经到期或续借到期的图书。

七、本图书阅览室只在正常工作日和上班时间对教师开放。

八、本借阅制度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名单

 

组长:李克玉(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成员:梁建委(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助理)

杨用成(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徐艳秋(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万昌华(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祁凯丽(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马克思主义学院经费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克玉(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成员:梁建委(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助理)

孙晓杰(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部副书记)

祁凯丽(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杨  凯(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根据商丘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的有关规定,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质量监控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坚持系统论的观点和方法,全面考察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及其关系,将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个因素、各个教学环节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二)目标性原则。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必须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合理选择具体监控的要素,组织协调各种保障力量以有效地达到培养目标,注重管理的全面性、全过程性和全员参与性。

(三)常态化原则。教学质量监控制度要与日常教学活动有机地结合,随着日常教学活动的进行而运行,实现从结果管理到过程管理的转变,从分散管理到系统管理的转变

(四)规范性原则。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应以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为依据,克服主观随意性,使各项监控能够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和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二、教学质量监控机构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机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学院教学督导组和教研室构成。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授组成,其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文件和工作部署制定本单位的教学工作计划,依据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依据学校制定的指标体系,负责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进行自评。

3.负责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完成教师教学质量等级的初步确定。

4.对本单位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与建设措施,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标。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督导组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资深教师组成,其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深入课堂,通过听课、调研等方式,了解教师教学效果,反馈教学评价信息,切实指导任课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教学督导组成员除完成学校规定的其他听课任务外,每学期听课(包含评课)不少于30学时。

3.开展教学督导研究工作,对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4.协助马克思主义学院做好教学评价工作。

5.接受学校教学督导员对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三)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属教研室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集体研究课程教学重点、难点,明确课程知识能力教学目标,确定课程考核方案,统一主要教学内容、教学进度,组织开展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和研究工作。

2.落实教学任务,包括课堂教学(备课、课堂讲授、课堂讨论、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实践教学、课程考核等教学环节。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制定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精品课程、特色课程、网络共享课程等课程建设。

3.开展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选用恰当的课程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合理设计课程教学方案,组织观摩教学、试讲和相互听课,交流教学经验和教书育人心得,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4.组织课程考核、试卷命题工作,改革优化课程评价。审议新教师的教案、讲稿等材料。

三、教学质量监控目标

教学质量监控的目标在于通过对教学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具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综合改革创新助推学校转型发展

(一)督促教师认真备课,精心编写教案。备课是讲好课的基础和前提,无论新、老教师都要认真备课,精心编写教案。每学期开课前,任课教师一般应备好一学期课程三分之一的内容,课程结束时拿出完整的教案。教案必须要求完整规范,条理清楚,有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课时分解、作业布置、参考书目等。教案使用一段时间后,应及时重写、改写或充实新的内容。

(二)严格课堂教学要求,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教师上课要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刻苦学习;课堂讲授应努力做到阐述准确,概念清楚,条理分明,论证严密,反映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突出重难点;教师必须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教学有纪律,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坚守好课堂教学的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

(三)深入推进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鼓励教师根据各章节主题、教学目标和学生基础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倡导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的学习方式。在教学目的上,要以人为本,推进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改革,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积极构建新的教学模式,从学生实际出发,开展自学式、探讨式、研究式、合作式学习。同时,积极推进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改革传统教学手段。

(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成效。要在已有的原著选读、视频欣赏、专题讨论、写读后感和观后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等传统实践教学形式上,引入主题参观、开展公益活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实践教学形式,把实践教学环节真正落到实处。

(五)改革考核评价方式,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工作。构建“重学习态度、重学习过程、重综合素质”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多角度考察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习效果。加强试卷命题和保密管理,严格试卷评改规范和纪律。

四、教学质量监控方法

(一)常规教学检查。一是开学的集中教学检查,主要以教学准备、师生到课率等为重点;二是期中的集中教学检查,主要以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以及教研室日常教学管理等为重点;三是期末的集中教学检查,主要以期末复习、试卷评改等为检查重点。

(二)学院教学督导组听课评课。教学督导组要在每学期初制定听课、评课计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听课、评课。教学督导组成员可采取集体听课、集中评议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

(三)课程评估。深入开展课程评估,促进课程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深入挖掘课程资源,及时总结课程建设的经验,推动课程建设的整合。

(四)试卷评查。积极开展试卷评查,强化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的责任意识,确保试卷质量,使考试能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学习状况。

(五)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每年组织一次由专家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对评价结论不合格的教师,组织专家进行诊断性听课,对仍不合格者,暂停其教学工作,直至将其调离思政课教学岗位。

(六)教学信息监控。通过师生座谈会、学生信息员、学生网上评教、校园网络等渠道,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教学质量监控相关制度

(一)教师备课制度。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备课基本要求,要求教师必须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全面了解教材内容,明确各章节在教材体系中的地位,明确重点章节和重点内容,统筹安排学期授课计划,认真撰写教案。认真执行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集思广益,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提高。

(二)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做到精神饱满、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不做与课堂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不说不符合教师身份的话。教师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进度组织教学,不得任意增加或削减课时。教师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或擅自请他人代课。

(三)教学检查制度。教学检查分为不定期检查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包括学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教学检查。任课教师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个人检查材料,填写相关表格;教研室主任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撰写检查自查报告。

(四)听课评课制度。学院领导和教学督导组成员应经常深入课堂听课,开展教学调研,了解教学情况,指导教学工作。提倡教师互相听课。听课一般采取随机听课形式,也可采取跟踪听课、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

(五)排课与调停课制度。所有专职教师原则上都必须承担教学任务;教学任务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允许调课;教学任务书正式下达后,任课教师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教室授课,不得擅自调课,更不得停课,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教师因公、因私、因病需要调课、停课者,必须按照规定办理调课、停课手续。

(六)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由院长评价、专家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等部分组成。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应作为教师考核、教学奖评选和职称晋级的重要依据。

(七)学生评教制度。每学期通过网上评教、问卷调查、座谈的形式,由学生作为课程教学评价的主体,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八)学生信息员制度。树立学生在教学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加强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指导和管理,提高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的实效性,为教学管理、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服务。

(九)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按质和量两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奖金挂钩;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手段的应用和改进、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效果等方面。

(十)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策宣传,严明教学纪律,增强教职员工的责任意识,维护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

(十一)试卷管理制度。对试卷的设计、试卷的排序、试卷的装订、试卷的评改、试卷的分析、试卷的保管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评改试卷实行流水作业,要以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为依据,做到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给分有理,扣分有据,防止漏改或错改,坚决杜绝送人情分或以评卷打击报复学生。

(十二)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实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度,对新入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校内调入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提出明确的准入条件。明确规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相应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不得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十三)新进教师试讲制度。规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新入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校内调入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均须参加试讲。

六、信息反馈与调控

(一)常规教学检查反馈调控。将常规性教学检查和周期性教学检查相结合,及时查找和纠正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带有普遍性和全局性的问题要认真深入地开展总结研究,推动教学工作的持续改进。

(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反馈调控。科学设计评价方案,进一步加强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应用,充分发挥其正面引导作用,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水平。

(三)教学督导反馈调控。坚持“督察”与“引导”相结合,及时将督导意见反馈给相关教师,督促和指导其改进工作,提高教学和教学管理的质量。

(四)学生教学信息反馈调控。坚持执行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个人,促进教学改革的深化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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