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读者暑假学习需要,图书馆暑假期间借还图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在2010年6月21日前借的图书,请在放假前到图书馆办理归还或续借手续,也可在图书馆网站内进行续借。 2、从6月21日开始,广大读者所借图书可以在开学后二周内归还。 3、读者借书时请仔细检查,若发现污损、涂画者,请于管理老师指出并加盖“图书污损章”;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阅者负责。 4、请读者务必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涂画,不得丢失或损坏,否则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华豫学院图书馆 201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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