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关于2025年民办高校规范特色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1-06  发布人: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特别是引导民办高校突出办学定位,凝练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申报2025年民办高校特色发展项目的通知》(教办政法〔2024〕333号)文件,学校决定开展民办高校规范特色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和内容

申报类别包括专业特色类和其他特色类。

1.专业特色类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产业发展匹配度高的应用型专业。

2.其他特色类包括党建思政、教育教学、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科研创新、实验实训、产学研用融合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或紧密对接产业发展的科研创新平台项目;

(2)聚焦加强民办高校党建思政类实践教学平台建设项目;

(3)聚焦硕士点培育建设开展的特色平台项目(限硕士学位授权重点立项建设单位、重点立项培育单位申报);

(4)聚焦适应国家和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民办高校转型发展或特色产业发展的平台项目;

(5)聚焦依法治校、依法办学而形成的高校法治宣传教育项目或建设的特色平台项目;

(6)聚焦高层次教育教学团队和科学研究团队建设平台项目;

(7)聚焦“双高校”建设中形成的职业教育特色项目或建设的特色平台项目;

(8)聚焦民办高校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研究平台项目;

(9)聚焦本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理念,坚守办学初心,传承与创新学校文化而形成的文化建设类特色平台项目;

(10)其他立足于本校实际、彰显办学特色,在规范发展、内涵建设等方面形成的具有引领、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或特色平台。

二、项目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以项目方式进行。

2.申报项目需围绕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年度重点工作,在规范办学基础上形成了较为明显的本校特色,在同层次、同类别或同领域范围内形成一定的影响。

3.申报项目应是精心策划和培育,密切联系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能够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实际,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具有学习借鉴和示范推广价值。

4.除上述条件之外,专业特色类项目申报还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申报专业管理规范,落实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教学组织工作规范有序。

(2)申报专业具有一支较高水平教师队伍,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具有高级职称且至申报之日已在本校本专业连续从教时间3年以上(含3年)。教师队伍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能力较强,并拥有市(厅)级及以上科技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科研、学术类成果。

(3)申报专业办学条件较好,具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和丰富的专业图书资料,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能较好地满足实践教学要求,本科专业办学条件应完全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专业建设有相关学科支撑。

(4)申报专业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快新兴专业、未来专业培育,并拥有市(厅)级及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成果。

(5)申报专业培养质量较高,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人才培养质量高,获得过一批市(厅)级及以上专业竞赛奖励。专业招生数量相对稳定、生源质量逐年提高、就业情况向好,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能在本专业领域起到示范作用。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价结果为D的专业不得申报。

(6)申报专业发展前景好,专业建设发展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能够保证专业建设持续加强,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7)申报专业围绕7大重点产业集群和28个重点产业链建设要求,能较好地凸显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建设水平,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主动融入我省区域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能对应有关主导产业,较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校地校企融合发展好。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填报,至少申报1项。已经获得过省教育厅或其他部门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2.专业特色类建设周期本科专业4年,其他类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适时进行验收。已经获得2024年专业建设资助的项目,需要同时报送该专业展示交流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应支撑材料。

四、项目申报材料

1.《河南省民办高校规范特色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

2.《河南省民办高校规范特色发展项目申报书》(专业特色类)及支撑材料各一式两份。

3.河南省民办高校特色发展项目申报书(其他特色类)及支撑材料各一式两份。

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11月11日前将以上申报的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WORD版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273339534@qq.com。

注意:1.每个申报项目纸质材料单独装袋,并将申报书首页复印后粘贴在档案袋上。2.每个申报项目的电子材料命名格式为:教学单位名称+申报人+申报书/汇总表/支撑材料。每个项目电子材料打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教学单位名称+申报人+项目名。

 

附件:

1.河南省民办高校特色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2.河南省民办高校特色发展项目申报书(专业特色类)

3.河南省民办高校特色发展项目申报书(其他特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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