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自编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4-10  发布人: 

各二级学院:

为了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培养应用型人才,结合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需要,学校将开展2019年自编教材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编教材的范围

由学校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材建设规划,经过申报、审批等程序,主编的正式出版的教材及由校内印刷的讲义等。

具体立项范围为:

(一)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为新开设课程且国内无相应正式出版的教材。

(二)国内有相应教材,但其内容、体系不符合学校教学要求,需要编写补充的教材。

(三)反映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精品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水平、教学改革成就的新教材或补充教材。

(四)结合教学改革,在内容体系方面有重大突破、反映先进教育思想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材。

(五)符合要求,近三年已经出版的自编教材。

(六)为满足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需要的教材(如案例研究、实践实训教材等)。

(七)国家有明确使用要求的教材不能申请编写,如:属于马工程的教材。

二、自编教材的要求

(一)编写人员的要求

1.自编教材采用主编负责制,主编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且具有讲师(获得三年以上)及以上职称。

2.主编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有3轮以上的该课程讲授经历并正在从事该专业教学。

3.参编人员不超过5人,参编教师应具备3年以上教龄,且具有2轮以上的该课程讲授经历并正在从事该专业教学的主讲教师。

4.教师参加国家正规出版社组织编写教材的编写人员,原则上应符合出版社对编者的要求,且出版社有明确的出版计划。

(二)编写内容要求

1.遵守国家出版物相关法律规定,遵守学术规范,杜绝版权纠纷。

2.教材的编写以专业标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或大纲为依据,有效保证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做到精选内容,主次分明,由浅入深,详略恰当,力求精练,通俗易懂。实验实训指导书和补充教材要配合教学进行编写。

3.书稿要按照规范科学的教材编写条例要求编写。文字规范,语言流畅,表达严谨,图文恰当,图表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三、立项程序

(一)学院申报阶段

4月8日—4月22日为二级学院申报时间,项目申请人负责填写《商丘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请书》(附件1),所在教研室组织集体论证,同意申报的教材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所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根据教材申报有关要求组织本院专家对申报教材进行审定,并在《商丘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请书》中签署相关意见。

(二)报送阶段

各二级学院统一收取本学院立项申请书,并于4月24日前将《商丘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3份)以及本学院《商丘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送至教务处教材科。

(三)评审阶段

根据报送情况,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对本次教材立项申报进行集体评审,确定2019年教材立项项目,并向全校公示公布。

 

附件:

1.商丘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请书

2.商丘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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