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2-25  发布人: 

各二级学院、行政各处室(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条件

  1. 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兼职教师按专业归口的所属二级学院申报。

  2. 具有一年以上教学管理经验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选题指南

  详见《商丘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申报教师可以从指南中选择或自拟题目均可。

  三、立项条件

  (一)符合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二)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三)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四)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五)支持和鼓励多单位联合交叉申报,促进各单位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所属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六)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讲师或中级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遴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商丘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择优推荐,教务处只接受各单位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超过一个以上的推荐项目应排序申报。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

  (二)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

  (三)网上公示。教务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教改拟立项项目网上公示,接受全校监督。

  (四)立项公布。拟立项的教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出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1月7日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商丘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商丘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

  (二)相关支撑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一式二份,按序装订成册)。

  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联 系 人:郭慧芳

  联系电话:0370-3555503

  电子信箱:2273339534@qq.com

  

附件下载:商丘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 附件1附件2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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