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选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2-25  发布人: 

根据学校本科培养方案要求,现将2018-2019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选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修要求

  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满6学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集中在3-6学期。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分为人文社会科学系列、自然科学技术系列、工程技术系列、体育艺术系列、创新创业教育系列共5个类别,每学期原则上只能选修2学分,需重修者一学期最多可选4学分,禁选本专业相同或相关的课程。

  二、选课时间及规则

  本次选课暂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选课结束后,选课人数不足15人的课程停开,被退掉课程的同学需要进行第二轮选课。

  第二轮选课结束后,教务处根据选课容量等情况确定选课调整(退选、改选、补选)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第一轮选课时间12月25日9:00至12月28日23:00

  第二轮选课时间12月29日9:00至12月30日23:00

  三、选课群体

  2017级本科、2016级本科

  四、选课教务系统网址

  传媒学院、艺术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体育学院请使用:

  http://10.0.2.163

  机械与电气信息学院、体育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请使用:http://10.0.2.168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人文学院、风景园林学院、外国语学院请使用:http://10.0.2.238

  若本学院指定IP无法登录,可尝试使用另外IP地址登录。

  五、选课操作

  详见“商丘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选课操作指南”(附件1)

  六、注意事项

  1. 选课必须由本人上机完成,不得他人替选;选课结束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看最终选课结果,并确认选课结果。

  2. 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整选课的,请在退选、改选、补选时间内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退选、改选、补选,逾期不予办理。

  3.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一般为三门课程,共6学分)。

  4. 每学期原则上只能选修2学分,需重修者一学期最多可选4学分(注意错开上课时间),禁选本专业相同或相关的课程,所选课程不能重复。

  5. 在选课补选结束后,教务处于学期开课前公布各选修课程正式选课学生名单。

  6.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一旦选定,学生应按课表参加所选课程的全部教学活动(上课、作业、实验实训、上机、考试等)。

  7. 任课教师应对学生上课进行严格管理,教师在课堂上可采用随机点名、课堂回答问题、小作业、小测验等方式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如果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达三分之一者,任课教师可取消其参加该课程考试的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

  8.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一般为考查课,都必须进行期末课程考核,其课程考核管理与必修课同等要求。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课程结束后两周内进行,考核可采用闭卷、开卷、口试、实验实训、作品、读书报告和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各二级学院必须加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考核管理,严格考核标准,严明考试纪律,凡考核舞弊者,严格按《商丘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9.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学生考核分数达60分为及格,可取得相应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一般不安排补考和缓考,考核不及格者可选择重修或另选其他课程。

  10.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系统中任课教师为“网络课程”的课程,以网络课程形式开设。

  11. 各二级学院应负责指导学生正确选课,避免盲目性。在指导选课时,要全面考虑学生的基础知识结构、特长和兴趣爱好等因素。

  12.登录账号为学号,若密码错误请用本人身份证号尝试,也可找教学秘书查询。


附件:商丘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操作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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