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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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学院校长信箱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22-05-02作者:jcb

校办发〔2022〕13号

为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程,畅通全校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切实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商丘学院校长信箱管理办法(修订)》。

一、校长信箱答复机制

(一)校长信箱实行专员负责制

学校层面设立专职管理员,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每天来信和答复,进行收文、审核、公布。对于需要多部门协调答复的问题,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并汇总答复。

(二)校长信箱实行有问必答责任制

由学校主要领导、各部门和各院系主要负责人按照各自职责,充分配合校长信箱管理员答复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校长信箱反映问题的分类与处理

(一)反映问题的分类

1.一般问题,指学校日常管理中出现的细节性、疏漏性问题。对于个别紧急问题,信箱管理员应作为急件,督促相关单位立即处理,并答复来信人。

2.重要问题,指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学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3.重大问题,指事关全局、触及根本、师生关注度高、解决难度大、影响学校长远发展的各类重大问题。

4.特殊问题,检举揭发类等特殊问题。

(二)反映问题的处理要求

1.对一般问题,在收到来信后,须在24小时内直接回复。

2.对重要问题,收信后应及时报告分管校领导,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在1周内予以答复;对于一些复杂的重要问题,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回答的,应先回信公开说明,具体答复不超过1个月。

3.对重大问题,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及时报请校领导,研究提出答复意见。

4.对于特殊问题,由校纪委部门直接处理。

三、校长信箱的使用流程

(一)登录窗口

全校师生员工可登录商丘学院官网,点击校长信箱窗口,进行问题、建议的反映反馈。

(二)受信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可针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来信审核与分理

校长信箱要求使用文明用语、据实反映学校问题,对使用不文明语言的来信,管理员有权删除。来信审核后,按照所反映问题的内容分发相关单位处理。对内容重复的信件不再发布。

四、工作纪律

1.校长信箱管理员应明确工作职责,严格保密来信人员信息及信件内容。

2.各院系、各部门应密切配合信箱管理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不得相互推诿、拖延办理,制造、激化矛盾。

3.信箱管理员与来信人、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4.对于因工作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将根据校规校纪追究有关责任。

(供稿: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审核: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编审:宋洁 签审:牛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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