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商丘学院2023年度党建思政
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党建与思政工作研究水平,切实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动力,按照《关于印发〈中共商丘学院委员会党建思政专项课题立项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党发〔2023〕19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商丘学院2023年度党建思政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校党发〔2023〕20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商丘学院2023年度党建思政专项课题结项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党建思政专项课题结项工作,旨在全面检验课题研究成果,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我校党建思政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结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正确导向。各课题组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研究成果符合党和国家对高校党建与思政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2.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课题研究应紧密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聚焦思政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我校党建思政工作创新发展。
3.突出应用价值。鼓励课题组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可操作、可推广的党建思政工作模式、方法或政策建议,为提升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优化思政工作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4.严守学术规范。课题结项工作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坚决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课题成果须通过权威查重系统检测,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5%,引用他人观点、数据、资料等必须准确标注出处。
二、结项验收对象
本次结项验收对象为我校2023年度立项的党建思政专项课题,具体包括:
1.经学校党委批准立项的党建思政专项课题。
2.按课题计划书要求,已完成研究任务并准备结项的课题。
3.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结项的课题,需提前向党委组织部提交延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本次结项工作。
三、成果要求
1.申报人须提交完整的课题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6000字,报告应围绕课题目标,系统阐述研究内容、方法、过程及结果,体现研究的深入性和创新性。
2.报告内应包含对《商丘学院党建思政专项课题指南》或自选课题的深入分析和解读,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或解决方案。
3.报告应注重实证研究的分析,特别是针对问题导向与工作相结合的案例研究,以及具有前瞻性的党建创新实验项目的成果展示。成果内容应紧扣党建思政专项课题研究主题,充分体现课题研究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四、材料申报
课题结项工作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始,至5月24日结束。结项报告由各基层党组织统一报送。《商丘学院党建思政专项课题结项报告》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电子版《商丘学院党建思政专项课题结项报告》,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
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规范,反映课题研究的实际情况和成果,结项课题报告(论文)必须是原创,严禁抄袭、剽窃,如发现虚假材料或抄袭行为,将取消结项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 宁
联系方式:0370-316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