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科室设置及工作职责
日期:2024-11-19  发布人:caiwuchu 

财务处科室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财务处科室设置

财务处是学校的行政机构,在校长的全面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财务处下设4个科室:收入管理科、资金结算科、会计核算科和综合管理科。

二、财务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的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方针、政策,制定适合学校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校内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学校的经济行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负责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和经费分配方案,努力做好收支平衡。

(三)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按规定做好财务决算工作。

(四)依法多渠道筹措学校日常办学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积极组织收入,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合理调度、运筹资金,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贯彻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杜绝浪费,把学校有限的资金用到实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加强对学校各类资产的管理,建好固定资产的账目,定期参与盘点,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六)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如实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编制和报送各类报表,真实、完整、准确地提供各类会计信息。

(七)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财会人员的任用、职称(职务)评聘、继续教育、考核、奖惩等实施管理;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好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好收据、发票等各类票据。

(八)维护国家和学校的财经纪律,经常检查学校各部门财务收支和财经制度的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财经法纪问题,规范学校的经济秩序。

(九)完成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财务处内部科室主要工作职责

财务处内部各科室工作职责如下:

(一)收入管理科

1.做好日常学杂费的收缴工作。

2.负责收费系统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收费开票、统计、查询及反馈等工作。

3.负责收费系统的应用、维护、信息备份保存工作。

4.协助学生处做好日常各年级、专业学生应交学杂费及欠费的统计工作,协助各部门做好欠费学生学杂费催缴工作。

5.协助相关部门办理毕业生毕业手续。

6.负责回复学生对相关收费政策的咨询,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奖、助、贷等学生资助工作及学生银行卡办理、账号的管理工作。

7.协助领导做好收费备案的办理工作。

8.做好各类票据的领用和核销工作。

9.办理其它相关业务。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金结算科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制度,以及学校有关制度,管好用好资金,确保所管资金、有价证券和财产的安全。  

2.负责全校资金的调度,确保学校经费的正常运行。  

3.负责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结算业务,银行账户的维护年审等工作。  

4.负责转账支票的印鉴盖章、银行转账回单的整理工作。

5.负责办理银行存款、银行贷款等理财、融资业务,为学校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  

6.负责保管各种有价证券、银行合同协议、银行票据、银行预留印鉴,网上银行U盾等资料、工具。  

7.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提供有关资金方面的数据资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核算科

1.根据学校收支情况,提供预算编制资料,参与学年预算编制。

2.做好预算控制,参与决算编制工作。

3.负责学校各部门费用报销票据的审核工作。

4.负责学校的账务管理工作,对已报销票据或支出原始凭证及时登记入账。

5.做好暂付款、暂存款的及时清理工作。

6.及时、准确编制财务报表,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

7.负责学校财务软件的管理与维护,保障财务数据的安全准确性。

8.做好会计凭证、各类账目的打印、装订、归档等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的登记保管工作。

9.提供资金使用明细的查阅。

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管理科

1.协助完善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保管学校现有财务规章制度。

2.负责财务处印章管理。

3.负责发票、收据等票据的保管、登记工作。

4.负责银行日常材料的上报工作。

5.负责学校税务工作,按照税法规定办理每月个税、水资源税等各项税务申报工作;办理学校各项税务登记的备案、税务局日常材料的上报等工作。

6.负责学校开户许可证、贷款卡等年检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

7.负责全处人员考勤、考核。

8.协助组织处室人员进行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9.负责对处室网站发布通知、公告,并及时更新处室网站及数据保存工作。

10.协助处长进行财务处日常管理工作,收发学校下达各类文件并存档。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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