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校内资产盘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7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推进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根据《商丘学院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字)》(校行发〔2018〕236号)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基准日、范围

(一)盘点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

(二)盘点范围

1.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办理资产登记入账手续的固定资产。

2.本次盘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行政办公设备由资产管理处负责。

二、盘点内容与步骤

(一)对盘点范围内各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实。

(二)对使用(管理)人变更的办理移交、调账手续,对未粘贴标签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员到资产管理科补打标签,并粘贴到相应资产的显著位置。

(三)对盘点范围固定资产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逐一核查清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要高度重视资产盘点工作,根据房间内张贴的设备清单进行自查。

(二)盘点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账、卡、物相符,确保盘点结果真实可靠。

(三)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解决。盘点工作结束时,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四)本次盘点工作是对历史资产数据进行的再完善,各使用单位要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