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
通 知
学校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根据 《商丘学院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学 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清查的时间、范围、基准日和方式
1.清查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15日。 2.清查范围:学校各单位占用、使用的固定资产。
3.清查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
4.清查方式:采取二级单位自查和学校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固定资产清查的目标、内容及要求
(一)固定资产清查目标
“物、账、人、签”一致,资产系统数据全面、准确。
(二)固定资产清查内容
1.基本情况清查:资产系统部门所使用房屋的名称、人员的 清查。
2.部门实际占有、使用的在资产系统登记入账和未登记入账 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清查要求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分管部门资产的负责人全面 负责,资产管理员及保管老师具体负责,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 成各项任务。
三、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2024年11月1日-- 11月19日)
1.各部门应按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以房间为单位采取以 物对账、以账对物、逐一查对、逐一核实,做到使用单位、使用 人、资产名称、品牌型号、存放地点一一对应,对有账无物、有 物无账、有物无人(使用人、保管人)、存放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一是核对使用人名下实际占用的固定资产,逐个房间、逐个使用 人(保管人)、逐件资产进行核查。确保设备名称、使用部门、 使用人、存放地点与资产管理系统一致,不一致的做出变动调整;未张贴资产标签或标签损毁严重的联系资产管理处补打资产标 签。二是对清查出的报废、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非正常 损失、闲置、丢失等情况的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 情况说明。
2.各部门自查完成后,根据固定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附 件2)填报固定资产清查报表(附件1)及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 告(附件3),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在2024年11月 19日下班前,纸质版报资产管理处高伟伟老师(同时报电子版 至4440919690qq.com)。
(二)复核阶段(2024年11月20日-- 12月15日)
资产处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提交的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及报 表进行现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部门制定整改 措施并落实。
(三)总结阶段(2024年12月下旬)
全面总结学校目前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制 定整改措施,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四、相关工作说明
1.为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资产管理处可协助完成自查工 作,请各部门做好对接。
2.各部门资产管理负责人是资产清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请根 据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布置,做好资产清查计划,发挥好资产管理 员的作用,按时按标准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如因学校干部调整后需更换资产负责人或资产管理员的,需提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盖 章的变更申请至资产管理处。如因使用部门清查报表、报告与资 产管理处复核结果有较大出入,将取消本单位本年度资产管理先 进单位,资产管理员取消资产管理先进个人评选资格。如有盘亏 缺口大、丢失等情况,除取消以上评选资格外仍需按《商丘学院 资产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将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附件:1.固定资产清查报表
2.固定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
3.固定资产清查报告模板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