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工作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学校各单位

根据财务处《关于编制2023-2024学年财务预算的通知》要求,开展2023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申报工作,请遵照执行,具体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限定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含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六大类),不符合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标准的物资及无形资产(软件)另行申报。

二、归口管理

1.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含软件)的,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归口管理申报单位需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建设方案。多媒体教室的新建或设施设备的更新统一由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归口管理

2.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包括实验室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及设施设备的更换的,由教务处归口管理;申报单位需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建设方案。

3.除上述事项外申报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的,由资产管理处归口管理。

三、工作时间

请于51512:00前将《2023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交至资产管理处邮箱,51612:00前将书面材料交至资产管理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智彪15560068806

邮箱:fob158@163.com

办公地点:西门107

特此通知

校行发〔2023〕82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

附件1:2023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申报表 (1).xls

附件2

填报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