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2025〕36号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身心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效预防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以维护学生身心安全,开展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和帮教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5年9月——2026年7月
二、排查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排查方式
(一)心理测评
根据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建立与完善的需要,学校需在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对所有在籍学生进行心理测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向二级学院反馈测评结果,各二级学院根据测评结果排查出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
(二)月报、周报制度
班级心理委员负责每月填写商丘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报表(月报表详见附件1),及时上报班级异常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宿舍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负责每周填写商丘学院宿舍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周报表(周报表通过扫描各二级学院对应的问卷星二维码,完善周报填写内容,详见附件2),及时上报宿舍异常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辅导员负责收集汇总并反馈至二级心理辅导站心理专员,排查统计异常问题学生。
(三)其他方式
主动寻求心理帮助的学生及其他在校人员发现并反馈的心理异常学生等。
四、排查标准
(一)排查学生问题分类
1.经济问题的学生:因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或心理压力重的学生;因家庭条件优渥、学习基础差、上学动机不强、盲目攀比跟风的学生。
2.学业问题的学生:多门科目不及格、单一科目连续不及格、专业成绩不稳、考研失败或因种种原因无法正常毕业不能获得学位证的学生。
3.心理问题的学生:
(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遇性危机、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恐惧症、强迫症、焦虑症、疑病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癔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
(3)既往有自伤行为、自杀未遂史或家族自杀史的学生;
(4)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5)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者;
(6)性格过于内向、环境适应不良、孤僻、敏感、人际关系薄弱的学生;
(7)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8)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9)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0)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等。
4.行为违规的学生:考试作弊、旷课或行为明显偏离常规,打架、偷窃或其他违反《商丘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学生。
5.生理问题的学生:如身体残疾、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6.其他问题的特殊学生:
(1)拉帮结派的学生;
(2)参与不良网贷、不良校园贷的学生;
(3)家庭功能不良或发生家庭变故者,如单亲家庭(包括离异家庭、丧亲家庭、非婚生子女家庭等)、重组家庭、无双亲家庭(包括领养、长期寄养、孤儿等);
(4)网络成瘾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二)学生问题严重程度划分等级
1.轻度:符合上述问题分类特征但是对个体日常生活、学习和人际交往等未引起明显的影响,心理状态相对稳定,即使有心理困扰也可以通过自我调节和适当的心理支持得到缓解。
2.中度:符合上述问题分类特征但是对个体的日常生活、学习和人际交往等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可能出现情绪波动或行为改变,需要心理支持或帮扶。
3.重度:符合上述问题分类特征且严重影响个体的日常生活、学习和人际关系,导致明显的心理困扰和功能障碍,需要专业心理治疗或药物干预。对可能存在自杀、自伤等危险行为,需要立即采取紧急干预措施。
注意自杀、自伤等危险行为,其表现形式如下: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邮件、日记、公开场合、社交媒体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念头;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五、查后工作
(一)及时排查并完善《商丘学院二级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帮教信息统计表》
各二级学院将排查到的学生心理健康基本情况录入《商丘学院二级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帮教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所有排查出的问题学生划分问题等级,标注学生来源,填写详细信息,汇总至各二级学院心理专员。
(二)持续干预与追踪
将排查到的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进行分类后,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干预与追踪:
1.对轻度危机类别的学生,每月至少进行1次谈话,需完善《商丘学院二级学院问题学生追踪登记表》(见附件4)和《轻度问题学生追踪记录单》(见附件5);
2.对中度危机类别的学生,每两周至少进行1次谈话,需建立“一人一档”,完善《商丘学院二级学院问题学生追踪登记表》(见附件4)和《中度、重度问题学生追踪记录单》(见附件6);
3.对重度危机类别的学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谈话,需建立“一人一档”,完善《商丘学院二级学院问题学生追踪登记表》(见附件4)和《中度、重度问题学生追踪记录单》(见附件6)。
其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学生时,应及时上报二级学院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研判重度心理危机及特殊问题的学生,建立心理危机预警库与特殊问题学生工作台账。
(三)遇到问题严重学生采用随时报制度
突然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时,发现人应时刻陪伴并通知反馈辅导员、班主任、当事人的朋友等,及时与学生交流。辅导员评估问题的严重程度,判断危机类型(自杀、自伤、伤人等),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初步干预措施并及时上报至二级学院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辅导员在危机结束后按要求填写《商丘学院心理危机学生随时报表》(详见附件6),做好后续追踪。
请于每月27日前将《商丘学院二级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帮教信息统计表》《商丘学院二级学院问题学生追踪登记表》《中度、重度问题学生追踪记录单》电子版及纸质版、《轻度问题学生追踪记录单》电子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收齐汇总后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送情况纳入学院量化考核。
六、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关系到学生生命安全,关乎学校的安全稳定,责任重大,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时刻掌握这部分学生的活动轨迹,确保学生不出意外;二级学院应定期召开学生心理异常情况研判会,有针对性的开展个别谈话,对出现高危倾向苗头的学生及时给予干预帮扶。
3.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氛围;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在谈话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
4.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帮教及时,记录规范。
5.如遇到特殊情况,可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370-3167007,QQ:2256661676。
6.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和帮教长效机制,完善特殊问题学生档案,把排查和帮教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开展下去,常抓不懈,保障学生身心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7.学务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会在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到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进行考核检查,检查包括帮教材料的存档情况;考核情况纳入二级学院考核量化机制。
附件:1.商丘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报表
2.商丘学院宿舍学生心理健康周报表填写二维码
3.商丘学院二级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帮教信息统计表
4.商丘学院二级学院问题学生追踪登记表
5.轻度问题学生追踪记录单
6.中度、重度问题学生追踪记录单
7.商丘学院心理危机学生随时报表
商丘学院学务部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