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访者须知
日期:2024-05-31 发布人:xinli 浏览量:
1.来访者自愿接受心理咨询,可自主选择心理咨询师。
2.在咨询过程中,来访者应配合咨询师的工作,以确保咨询顺利开展。
3.心理咨询每周晤谈一次,每次50分钟。
4.来访者和心理咨询师均有权提出转介或终止咨询。
5.我们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在校师生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其他人员概不接待。初次来访请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证件。
6.接受面谈和心理咨询前,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
7.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需要来访者坦诚专注、积极思考,不能过分依赖心理咨询,不要期待咨询师替你做决定。
8.心理咨询工作的开展原则上只能在中心进行,来访者请不要向咨询师索要私人电话和地址。
点击数: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