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心理测评工作制度
日期:2024-05-09 发布人:xinli 浏览量:
1.心理测评是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科学评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好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积极开展,加强管理,有效利用。
2.每年新生入学上课两周后,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统一组织全体新生分批接受心理测评。
3.为保证心理测评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大学生的心理测评全由心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心理测评工作的程序是:
(1)由心理中心负责输入学生个人信息,学生独立完成测验题目;
(2)由心理中心统计分析调查数据;
(3)根据筛查标准将学生分类,对不同类别学生进行甄别性谈话,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4)必要时可以再运用其它心理评估工具作进一步的心理筛查。
5.心理测评资料对外保密,包括二级学院负责人和辅导员无权索取学生心理档案和公布学生心理异常情况,除非当事人有自杀或其他伤害他人行为倾向时,需要采取危机干预措施。
6.心理测评及其结果的解释是一项思想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心理咨询师要持严谨的科学态度进行工作,任何非工作人员不准对当事人随意解释心理测评的结果。
7.心理测评的结果由心理中心统一保管,并分年级编号进行归档。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调用心理档案。
8.心理测评工作需要动态管理,心理中心依具体情况分别对新生、毕业生和疑似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心理评估,必要时各二级学院心理专员和其他心理朋辈组织成员需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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