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文明宿舍评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30       发布人:      

商学〔2017〕31号 

文明寝室评比是学生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载体,是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与学校宿舍文化的主阵地。根据《商丘学院文明宿舍评比办法》,特制定此通知:

一、检查人员:

由学生处公寓管理科总体负责学校文明寝室的评比,各公寓楼辅导员与公寓管理员具体负责文明寝室的评比。检查人员由各公寓楼辅导员、生活老师,学生会公寓管理委员会组成。

二、文明寝室评比标准(详见《商丘学院文明宿舍评比标准》)。

三、评比办法:

(一)校内评比:根据各公寓楼推举的宿舍,本学期12月份对我校宿舍进行校级评比。

(二)评选比例按照每栋宿舍楼1%进行评比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比结果会在下学期各公寓楼进行公示。

(四)宿舍内如有违纪,取消本学期评定资格,并根据商丘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正时亦同。最终解释权归商丘学院学生处。

学生处     

2017年10月8日




商丘学院   学生工作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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