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 正文
商丘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0-11  发布人:tyxy 

各二级学院、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一代提出的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的重要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大思政”和“三全育人”工作格局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扬先进,以昂扬的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我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考核时间范围

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

二、评选对象

(一)先进集体

除2022级的学生班集体、成立一年以上的班级

(二)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

除2022级新生以外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标准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凝聚力,严格落实“班团一体化”相关工作要求;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5.保持良好的宿舍、教室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

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85%以上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大于等于80分)及以上;

7.2021-2022学年班级全体成员无违反校规校纪者;

8.2021-2022学年学生第二课堂积分达到15积分人数占班级成员总数超过85%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拥有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要求认真学习每周青年大学习,积极参加各期政治学习及主题团日活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2021-2022学年内各科目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担任校级、院级和班级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二级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5.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6.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大于等于80分)及以上;

7.第二课堂活动总积分达15分以上;

8.2021-2022学年青年大学习学习25期以上。

(三)“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无任何违纪、不及格现象,且2021-2022学年两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数均在70分以上;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6.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大于等于80分)及以上;

7.第二课堂活动总积分达15分以上;

8.2021-2022学年青年大学习学习25期以上。

(四)“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标兵应在之前评选的三好学生中产生;

2.三好学生标兵应具备三好学生各个条件,且学业成绩优异,2021-2022学年两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数均在80分以上;

3.应在三好学生中特别突出,事迹优秀,能在全校学生中起到榜样作用。

五、评选时间安排

(一)10月12日-10月16日:各二级学院筛查初步评选学生的学习成绩、2021-2022学年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第二课堂活动总积分是否达15分以上、体育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大于等于80分)及以上且无挂科违纪;

(二)10月17日-10月19日:先进集体、个人进行申报;

(四)10月20日-10月21日:校级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五)10月22日-10月23日:评选结果院校两级公示。

六、材料上报

(一)纸质材料

将纸质盖章材料(附件2、3、4、5)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至团委办公室E311。

(二)电子版材料

将电子版材料(附件4、5)以学院为单位上报word版本和pdf版本(盖章)至邮箱:13700782101@163.com

七、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评选工作要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获评的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成绩突出的,可优先推荐,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二)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大学生树立与这个时代主题同心同向的理想信念,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励志勤学、刻苦磨练,在奋斗中珍惜韶华、不负青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三)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学生信息应真实无误,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评定条件等问题者,将取消评定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申报人员青年大学习的学习情况及第一课堂、第二课堂成绩单的检查工作,团委复审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支部、组织本次所有集体、个人申报资格,对班级及个人给予全校通报。

监督举报电话:0370-3555508

附件:1.材料整理明细

2.商丘学院2021-2022学年先进个人推荐表

3.商丘学院2021-2022学年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4.商丘学院2021-2022学年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汇总表

5.商丘学院2021-2022学年XXXX         评优评先拟推选结果公示

 

 

 

共青团商丘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校团发【2022】57号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班集.docx


 

点击数: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