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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拓展
 
团省委在省管企业部署开展“共青团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志愿服务行动”
日期:2010-06-03  发布人: 

近日,团省委联合省国资委下发通知,在省管企业部署开展“共青团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志愿服务行动”。

  通知指出,在省管企业中开展“共青团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团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传承雷锋精神,志愿倡响中原”主题活动,深入推进全省“共青团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开展,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参与面和覆盖面的有力举措,有利于传承雷锋精神,弘扬传统美德,丰富企业文化;有利于发挥企业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扩大“共青团关爱行动”工作成效;有利于城乡、区域间资源合理流动和配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省管企业团组织要广泛动员本单位的青年志愿者,联合所在地团组织,通过“一对一”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结对,整合企业资源和社会资源,结合当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实际需求,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开展“共青团关爱行动”。一是感受城市。要组织青年志愿者积极创造条件,引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就近就便参观城市,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参观企业、高校等,帮助他们充分感受和体验城市生活、了解和融入城市。二是亲情陪伴。要组织青年志愿者陪同留在农村或和父母不在一起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做游戏、多交流,和他们交朋友、做伙伴,倾听他们的诉说、心声和愿望,帮助他们与父母进行电话、视频等沟通,促进他们保持良好的心态、养成健全人格。三是爱心捐赠。要充分发挥省管企业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广泛开展图书、玩具、文体用品、生活用品、亲情电话卡、教学设备等物资、资金捐助,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四是自护教育。要组织青年志愿者走乡镇、进学校,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讲授安全自护、健康卫生等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帮助他们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五是学业辅导。在城市依托街道社区活动场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大中专院校或进城务工人员聚居地等,在农村依托寄宿制中小学校、乡镇活动场地等,组织青年志愿者在课余时间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行课业学习辅导,举办音乐、美术、文化、体育等兴趣辅导,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省管企业团委在重点做好以上志愿服务外,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其他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通知要求,各团省辖市委、省管企业团委要做好工作对接。团各省辖市委将本地区已摸底并录入数据库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基本情况通报辖区内省管企业团委;省管企业团委要及时组织所属子公司团委从中选择至少1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并与其建立结对关系。要紧抓平台建设。团各省辖市委要协助省管企业团委在结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出资建设关爱志愿服务工作平台“微笑吧”;省管企业团委要依托“微笑吧”至少设计实施1项符合本地及企业实际、适合青年特点的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志愿服务项目。要有序推动实施。团各省辖市委要积极指导省管企业团委及其相关子公司团委,以组织“微笑成长营”为主要形式广泛开展志愿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并抓住重大节庆日、寒暑假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吸引力强的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志愿服务活动。要注重总结推广,定期对项目实施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并将开展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典型做法编写案例,分别上报团省委和省国资委。

  据悉,自2010年5月团中央启动实施“共青团关爱行动”以来,河南全省1802个共青团和志愿者组织,23万名志愿者共结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较为集中的中小学1323所,结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301876名,建立了由1000人组成的首批“共青团关爱行动”项目专员队伍,建设关爱行动阵地“微笑吧”152个,累计开展“微笑成长营”活动800余次,有力服务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快乐生活、健康成长。此次“共青团关爱行动”在省管企业中的部署开展,通过动员省管企业广大青年职工参与关爱志愿服务,有效整合工作资源向关爱行动凝聚,有力推动“共青团关爱行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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