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校内自评的通知
2018-11-10
各二级学院、行政各处室(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 号)和《商丘学院关于印发<教学单位日常归档材料指导性目录>的通知》(院评发〔2018〕8号)的文件精神,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思路,学校决定开展校内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单位自查,梳理基本情况,形成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建设方案。
(二)整理本科教学相关材料,并及时梳理、规范、建档,初步形成评估数据和支撑材料,特别要注重材料的规范存档。
(三)重点查阅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管理等相关文件;教学大纲、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毕业生跟踪调研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
二、工作流程校内自评工作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按照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推进有序的工作思路。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访谈等形式开展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自查自评。各二级学院、行政各处室(中心)对照“主要观测点”进行自查,准备好相关案头资料。
(二)听取汇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评建工作相关情况(限 10 分钟以内),内容主要包括:
1.本单位评建工作的建设目标成效及主要特色;
2.根据评估观测点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3.根据评建工作安排提出本单位建设举措及完成时限。
(三)查看材料。专家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查看相关支撑材料。
(四)专家访谈。专家组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访谈有关人员,提出相关问题。
(五)专家反馈。专家组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建议。(六)本次自评分为两组,行政各处室(中心)和二级学院各为一组,分别由校领导带队。对各单位检查结果提出意见,对问题较多、工作敷衍、排名靠后的部门,学校要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追责。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全员参与。
(二)要服从迎评工作大局,全身心投入,完成任务。
(三)要狠抓落实,讲求实效,工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