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邀请陈树艳教授作专题讲座
日期:2025-12-10  发布人: 

为进一步拓宽学院教师的学术视野,深化对法律与契约精神在当代中国社会治理中作用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学院于2025年12月10日下午邀请陈树艳教授在创新创业楼3017会议室作“我的合同谁做主”专题学术讲座。学院全体教师参加学习。

讲座中,陈树艳教授从历史与现实的维度,系统梳理了合同制度的演进历程。她生动阐释了从原始社会末期基于“剩余产品交换”需求而产生的口头约定与简单信物,到中国西周时期以“质剂”“傅别”为代表的成文契约,再到英国普通法体系所确立的“契约自由”“对价原则”对全球合同制度的深刻影响,揭示了合同作为社会交往与经济发展重要工具的历史逻辑与发展规律。陈教授还聚焦当代社会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型及其法律实践进行了分类阐释与重点剖析。她指出,深入理解合同的发展历程与实践形态,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把握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社会交往的法治基础以及契约精神在现代社会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整场讲座贯穿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脉络清晰,内容充实。在交流环节,与会教师还围绕契约精神如何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如何在思政课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与责任意识等话题与陈教授展开了热烈讨论。

  此次讲座为思政课教师提供了鲜活的历史视角与丰富的现实案例,有助于教师在教学中更加生动地阐释制度演进与社会发展的内在关联,引导学生在历史与现实的对照中增强制度自信、培育契约精神,切实提升思政课教学的学术厚度与现实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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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魏春鸽    审核:张慧

编审:郭莹     签审:郭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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