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

商丘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22-09-06作者:jcb

学生教学信息员是指负责搜集本班学生对学院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促进学院管理部门与学生、教师与学生等沟通的学生监督员。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的信息管理,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搭建有效信息沟通平台,及时掌握教学运行动态,改进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改革,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提升我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任职要求

1.全日制在校学生;

2.思想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热爱学校;

3.工作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办公正敢说真话;

4.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为同学和班级服务;

5.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

、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组成

学生教学息员每班1名,原则上由学习委员担任,聘期为1学年,可连选连任,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学校发放学生教学信息员聘书。

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组和领导组。工作组以年级为单位,设小组长一名,工作组成员为每班的学生教学信息员。领导组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长一名,成员为每个工作组组长。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职责

1.本着对学院高度负责的精神,了解学院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含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

2.随时收集和反馈所在班级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3.及时反映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效果以及听课、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情况和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

4.协助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做好本班学生评教、满意度调查、召开学生座谈会及在学生中进行的调研工作

5.每月至少反馈一次教学信息。

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组组长工作职责

1.履行学生教学信息员职责

2.负责督促本年级学生教学信息员及时反馈信息、协助开展评教和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3.组织召开本年级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及时传达学校相关文件精神

学生教学信息员领导组组长工作职责

1.履行学生教学信息员职责

2.负责管理学生教学信息员QQ群或微信群

3.按时参加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召开的信息员会议,及时传达文件精神;

4.负责协助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开展学生评教、问卷调查等工作

5.负责及时向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已反映事项的处理结果

6.负责督促本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7.组织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领导组会议或学院全体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内容

师德师风方面的内容

1.是否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是否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党的纪律、散布封建迷信思想的言行

3.在考试、学生入党、推优、奖助学金评定等方面是否有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吃拿卡要、接受吃请等行为

4.是否有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的行为

5.对学生是否有言行轻佻、性骚扰、辱骂、殴打等行为

6.是否有利用学生个人信息或身份谋取利益的行为。

教育教学方面的内容

1.教师教学状况:包括上课出勤、调课、课堂组织、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程、实践教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方面的情况

2.教师课外辅导、作业布置及批改等情况

3.班级学生学习态度、纪律、学习氛围等学风问题及其它不良风气,学生学习负担及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等

4.学生参加实训实习、完成作业、参加考查考试等学习状况。

管理与服务方面的内容

1.教学管理方面:学院在教学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学生对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或要求等

2.教学条件及管理方面:学生对教材、教室、实训(验)室、教学设备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等

3.校园环境、生活条件、安全保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学生家长、实训实习单位对学院的意见及建议等

5.学生教学信息员认为应当反映的其他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五、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考核

学生教学信息员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和各二级学院共同管理。二级学院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聘,职责培训,文件精神的传达。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的收集、处理,向有关部门和学院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并对工作改进情况进行监督。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考核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负责,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给予相应的加分鼓


励。每学年进行一次“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活动,被评为“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同学将获得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和违纪的教学信息员,提出批评,并取消其教学信息员资格。

学生教学信息员如果中途退出,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审批后方有效。

六、其他

1.各学院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帮助、支持学生教学信息员开展工作,严禁干涉学生教学信息员正常工作。

2.本规定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3.本规定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负责解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