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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学院教学促进办公室教学督导工作例会制度

教学督导是在学校主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专门人员根据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学校有关教学与教学管理制度或文件的要求,对教学与管理部门所进行的教学准备、教学组织实施情况和教学管理状况、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价,并提出指导、咨询、建议和督促整改的教育行为。为了使教学督导工作有效开展,有序运作,决定建立教学督导工作例会制度。

一、例会次数及时间安排

(一)校级督导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一般安排在当月最后一周周三下午三点,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通知召开。总结督导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明确下一步督导工作任务。工作总结会议每学期不少于3次,交流研究会议为不定期召开。

(二)二级学院督导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和地点根据各二级学院工作情况自行决定。总结督导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明确下一步督导工作任务。每学期不少于3次。

(三)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学校、二级学院两级全体督导成员会议,研究教学督导工作的内容、有效途径、手段和方法,明确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任务,进行督导工作研讨。每学期期中召开一次阶段总结会议,总结督导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明确下一步督导工作任务。每学期末总结本学期督导工作成果,交流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推广教学督导工作经验。

二、参会人员 

(一)校级督导会议参加人员:校级督导组成员、各二级学院督导组组长。

(二)二级学院督导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二级学院相关领导、督导组成员。

邀请领导参会指导工作的,有涉及其它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时,将临时通知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与会。

三、例会组织形式

教学督导例会形式可以是具体会议、交流研讨和汇报总结会议等。

四、会议主要内容 

(一)各督导员分别介绍督查、指导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明确,分析、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情况或问题,提出拟解决办法或对策措施。围绕学校教学工作重点,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向校领导及职能部门提出报告和建议。

(二)按照上级组织和学校领导的新部署、新要求,调整和完善督导工作内容,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探讨新思路,研究新方法。

(三)向各督导员传达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和学校近期工作安排。

(四)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五、例会要求

(一)教学督导例会制度是保证教学督导工作得到有效的沟通协调、集中集体智慧开展工作的有效形式,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例会,凡因事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向负责人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开。

(二)教学督导工作例会为工作会议、交流研讨和汇报总结会议等。

(三)二级教学督导组每学期应主动邀请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务处、教学促进办公室部门领导来指导工作,教学督导组组长每学期应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2-3次。

(四)会议应力求主题明确、效果明显,避免拖沓冗长,禁止召开没有实际内容的会议。

(五)校级教学督导组例会通常由教学促进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二级学院督导会议由各二级学院院长负责召集。

(六)各督导组成员要严格按照督导工作职责、要求、内容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每次例会部署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督导职责,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六、附则

(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制度由教学促进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