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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精神及商丘学院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我校的本科教学质量,经研究,特制定本意见。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有力保障。要以新的人才质量观为标准,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为目标,以激励导向为保障,完善教学工作支撑保障体系,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竞争意识和教学积极性,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使我校教学工作进入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发展轨道。

二、教学促进办公室负责学校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加强对我校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教学督导与评价机制,使我校的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和专门化,促进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三、教学督导与评价专家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对学校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咨询和指导。校长定期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四、建立一支教育理念先进、学科覆盖面全、年龄结构合理、关心学校发展、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办事公正、具有奉献精神的专家型校级教学督导与评价队伍,由校长聘任,由学校教学促进办公室管理,具体落实学校教学督导与评价的各项工作,并对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与评价组的工作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各二级学院要组建院级教学督导与评价专家小组,由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办事公正的专家担任组长,在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二级学院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并接受学校教学督导与评价专家组的指导。

六、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学生信息员分为校级和二级学院两级,每一个二级学院要有一名校级学生信息员,二级学院每一个行政班要有一名学生信息员,在此基础上,构建学生信息反馈系统。学生信息员由校教学促进办公室负责管理。

七、建立健全教学督导运行机制,完善各项督导制度。加强对学校各个教学环节的督导工作,包括组织专家进行的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随机听课及各种考试、社会实践、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的巡视工作,采集的信息要及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并以简报的形式通报全校。

八、建立健全各级各项教学评价的运行机制,完善各项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合理、导向正确、操作简便易行的二级学院教学准备质量评价标准与评价办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与评价办法、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与评价办法、试卷命题与评阅质量检查评价标准与评价办法等各项评价系统。原则上每一个学年度要对各教学环节评价一次,结果须及时提交给有关职能部门,为学校教学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

九、采取多种形式,形成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反馈为一体的全方位教学质量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手段,实现网上学生评教、同行评教、专家评教,并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布,形成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

十、建立教学督导与评价网站,宣传国家有关教学督导与评价的方针、政策,及时通报我校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的信息,介绍兄弟院校教学督导与评价的工作及经验。

十一、要加强对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的研究,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方针,把握我国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价的发展态势,学习、研究国内外教学督导与评价的先进理论经验,以不断提高我校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