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工会委员会
转发商丘市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办事处关于评选表彰商丘示范区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现将《商丘市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办事处关于评选表彰商丘示范区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商示工文〔2018〕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工会按照《商丘市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办事处关于评选表彰商丘示范区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要求择优推荐申报,“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单位),推荐人选的简表、数码照片以及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证明、基础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等,请于2018年4月8日前报商丘学院总工会
办公室(行政楼E417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gh@sqxy.
edu.cn。
附件:商丘市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办事处关于评选表彰商丘示范区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商丘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附件:/uploadfile/2018/0327/2018032706034725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