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关于开展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通知
日期:2017-03-13  发布人: 

 各二级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商丘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认定依据

 

  根据《商丘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商丘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实施细则》要求,我校本科学生四年内应至少获得8个素质拓展学分,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方式完成,具体形式与类别不作规定。

 

  二、认定对象及时间范围

 

  2016级本科:201691日至20181231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认定方案制定与备案

 

  1.各二级学院制定适于本单位的《XX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9318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2.教务处组织专家组于322日前对各二级学院拟定的方案进行合理性审核,各二级学院根据审核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定稿并开展认定工作。

 

(二)开展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

 

  各二级学院根据《商丘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实施细则》与《XX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开展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并于49日前完成认定工作,并填写《20XX-20XX学年第X学期XX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统计表》(附件)。

 

(三)备案学分认定结果

 

  各二级学院于411日前将《20XX-20XX学年第X学期XX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统计表》(附件)交教务处备案。

 

(四)录入系统

 

  根据工作实际,由教务处于419日前组织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结果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本次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

 

  四、工作要求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关系到学生学分、学业的完成,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照文件及时间要求进行组织工作,认定过程中,应如实认定,不得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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