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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学院春来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2016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发放办法
日期:2019-09-06  发布人:clxy  浏览量:

商丘学院春来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2016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发放办法

 

为了培养融知识、能力、素质于一体的优秀创新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学习竞争机制,营造勤奋进取的学习氛围,根据商丘学院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春来学院奖学金评定及发放办法,特制订春来学院2016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发放方案

一、评定时间

学年第一周

评选条件

(一)凡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勤奋学习,当学年各门课程考试成绩未出现不及格;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5.须为入选春来学院的学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奖学金

1、有考试、考查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2、有考试违纪行为者;

3、受分院春来学院纪律处分者;

4、有违反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行为准则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经学院或分院认定不宜享受奖学金者。

、评选原则

奖学金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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