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教体卫艺〔2020〕30号),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及疫情发展情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学校成立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副职校领导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各二级单位要成立以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组 长:程印学
副组长:侯春玲 单伟龙 潘一展 李淑萍
成 员:行政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处,侯志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目前,全国和我省多地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病例、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的风险。学校及各二级学院、行政各处室(中心)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以对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安全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加强领导、建立预案,关注疫情变化,加强防护宣传,全力做好防控工作。
二、具体防护措施
(一)立即启动商丘学院应急预案Ⅰ级响应机制。
(二)做好学生群体的防护工作。(责任部门:学生处; 配合部门:教务处、校团委、各二级学院)
由学生处会同教务处、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参与,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确保通知到所有学生在假期结束之前不得提前返校,如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返校,须向辅导员申请,经二级学院同意并报学生处备案,经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批准方可返校;目前在疫区者应继续留在原地,具体返校安排视当地疫情及政府公告和指引而定,由学校另行告知。同时,学生在假期中如出现感染或疑似感染,须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完成时限:在1月27日前通知到每位学生。
开学报到时,要对近期到过重点疫区并已返校的学生,实行14天隔离;开学后做好学生晨午检、做好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相关工作;做到发病时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要摸清湖北籍学生情况,掌握学生去向,分类做好相关工作,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要掌握去过湖北武汉或与湖北武汉籍密切接触或与发热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情况。
(三)做好教职员工的防护工作。(责任部门:人事处 配合部门:行政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由人事处牵头,会同行政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积极参与,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确保通知到全体教职员工要居家防护,减少非必要的外出,不参与聚集性活动,按照指引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完成时限:1月27日通知到位。
人事处要了解湖北籍及外省籍教职员工情况;要掌握去过湖北武汉或与湖北武汉籍密切接触或与发热病人密切接触的教职员工情况。
(四)加强出入校园管理。(责任部门:保卫处 配合部门:行政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保卫处要加强出入校门管理,根据疫情情况即日起封闭部分校门并加强教职工周转房大门管理,要实施进入学校登记制度并测量体温,对体温异常的人员及时报告或劝离。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寒假期间留校师生不要外出走亲访友。
(五)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校团委; 配合部门:行政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校团委负责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行政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各种途径告知全体师生员工避免到通风不畅、人流密集活动场所活动,疫情解除前避免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地区。
(六)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责任部门:后勤处;配合部门:行政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加强教室、公寓、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搞好学生宿舍区卫生,开展全面消毒杀菌。全面加强宿舍管理,进入宿舍楼实行严格登记并测量体温,访客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七)做好物业人员、餐饮人员、保安人员、基建工程人员、 外籍教师的防护工作。
分别由后勤处、保卫处、基建处和外事办负责做好上述人员的防护教育与管理工作。
(八)做好专业人员防控知识培训工作,做好防护用品、必要药品等专用物资储备工作,做好隔离病房安排工作等。(责任部门:后勤处、校医院)
(九)做好学校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特殊时期的值班安排工作。密切关注疫情的防控形势,及时掌握信息,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畅通,做到日报告、零报告;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动训。(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
三、严肃工作纪律
(一)行政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最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可能出现的疫情。要迅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防控部署,对已外出及在家师生健康状况要登记造册、及时上报。
(二)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自1月27日起,每天下午五点前在“商丘学院领导干部工作交流群”里报告本单位教职工、学生等疫情防控相关情况。
(三)对未依法履行单位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严肃问责,视情节给予 党纪政纪处分。对隐瞒、谎报、缓报、漏报疫情的,严格实施责 任追究。即日起,对不经批准外出、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先停职、停课,再给予党政纪处分。
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70-3555525,联系人:侯志强,电话:15660085555。
商丘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