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教育事业统计相关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26-09-29作者:质量监测与评估部来源:党委宣传部字体: 小中大


9月29日,商丘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会议专题学习教育事业统计有关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精神。商丘学院全体党委委员、全体校领导参加会议。

 image.png

会上,质量监测与评估部部长王东明围绕统计领域重要文件作专题汇报解读。重点学习了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4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的核心要义。

会议学习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主要内容,文件作为党内法规,压实“关键少数”主体责任,明确统计督察实施主体、督察对象、督察内容、工作方式与整改要求,强调要做好问题台账管理,逐项整改销号,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情况严肃追责问责。

结合教育部44号令《教育统计管理规定》,会议强调,学校要配齐明确统计岗位工作人员,保障统计人员法定职权,严禁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严禁授意报送虚假材料。严格执行统计资料报送签字盖章流程,规范建立原始记录与统计台账,做好统计信息保密管理。对虚报瞒报、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等行为,要严格落实诚信档案记录、撤销违规取得待遇等惩戒要求。

会议同时学习《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试行)》,明确数据质量是教育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学校要充分认识常规核查、专项核查工作要求,紧盯在校生、专任教师、校舍、图书、教学仪器设备、教学经费等高校核心办学指标,夯实制度建设、人员配置、业务培训、台账归档等基础工作,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整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

与会人员表示,教育事业统计是学校办学治理、发展规划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下一步,全校上下将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压紧压实各层级统计工作责任,严把数据源头关口,完善统计台账与质量管控机制,严守统计纪律底线,确保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以扎实可靠的统计数据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供稿:质量监测与评估部 审核:质量监测与评估部 编审:杨春鹏 签审:李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