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参加学科竞赛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3-25  发布人: 

  关于完善参加学科竞赛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学校组织参与学科竞赛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更好的服务教师,减轻教师往返办理相关手续的负担,能够准确统计二级学院参加学科竞赛的成果,对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奖励申报工作的程序通知如下:

  一、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奖励申报工作采用申报备案和统一审核申报奖励的方式进行。

  二、工作程序

  1.接到通知后参赛教师填写“商丘学院参加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3.指导学生准备和参加比赛;

  4.参赛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申报表和比赛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工作总结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登记;

  5.教务处每学期末统计一次,组织专家认定竞赛的等级并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统一办理指导教师的奖励手续。

  三、说明

  参加学科竞赛的原则、组织管理、级别认定、奖励标准仍按《商丘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院教发[2016]147号)和《商丘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院教发[2017]218号)文件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下载:商丘学院参加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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