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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不忘初心 立德树人”师德主题教育演讲比赛通知
时间:2018-08-29 作者:

各二级学院、行政各处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商丘学院关于开展“不忘初心 立德树人”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院教师发〔2018〕50号)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不忘初心,立德树人”师德主题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各二级学院和机关党总支推荐参加学校比赛教师。

二、参赛内容

演讲内容应紧扣“不忘初心,立德树人”主题,真实反映和热情讴歌近年来为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参赛教师可以讲述自己学习优秀教师的感受,也可以讲述自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事迹。每位选手演讲时间限定在5分钟,不能使用背景音乐、视频、PPT等形式,不能出现多人合作、表演等与演讲要求不符的形式。

三、时间安排

预赛时间定于2018年9月4日下午14:30,决赛时间定于2018年9月7日下午14:30。决赛前一天下午进行抽签。地点:B座报告厅。

四、评分方式

评委不少于七人。比赛采取百分制,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为体现公平性、严肃性,现场评分、统分并宣布得分。统分时去掉评委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平均分作为最后成绩。

五、评分标准

1.演讲资料(30):观点明确、主旨鲜明、选材得当。

2.表现技巧(30):声音洪亮、口齿清晰、语言纯正、富有节奏。

3.仪表形象(10):着装大方得体、举止从容端正、精神饱满。

4.演讲效果(20):演讲精彩、感染力强、具有鼓舞性、激励性。

5.时间及脱稿(10):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少于或多于5分钟的,酌情扣分),不脱稿者将减3-5分。

六、奖励办法

演讲比赛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对获奖教师颁发获奖证书。

七、其他事宜

各参赛单位要按照比赛要求,认真组织教师参赛,并将本次活动作为加强师德教育的良好契机。

八、联系方式

师德教育活动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F606)。

联 系 人:胡溶燕

联系电话:355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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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北海东路66号